关于同意核发枣庄鲁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的批复

作者:fangchanke 来自: 时间:2015-05-19 00:00:00

枣住建房字201525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同意核发枣庄鲁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的批复

 

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枣庄鲁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续,其暂定开发资质即行终止。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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