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5-17 17:17:21

具体内容见附件。

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