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枣庄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枣庄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枣住建字〔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便于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管理办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健全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报请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轮候库建设,摸清需求状况,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实施精准保障。通过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避免投机行为,促进社会公平。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配售对象和条件、配售价格(收购价格)和户型面积、保障对象轮候库建设、配售流程、售后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8章32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性质、适用范围以及各部门职责: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价格、对象且封闭管理;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房源筹集等工作;市住建局统筹规划指导,区(市)住建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多部门协同并建立联审与信息共享机制。
(二)配售关键规则:
1.配售对象和条件:以家庭为申请单位,面向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及引进人才等;需满足户籍或居住证、社保、住房面积等条件,引进人才不受户籍社保限制,已享其他政策性住房的需按规定腾退或退出。
2.配售价格(收购价格)和户型面积:价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负责核定,收购及配售价按覆盖成本加不超过5%利润原则确定,实行一房一价;新建房面积原则不超120平方米,存量转化可放宽10%上限。
3.保障对象轮候库建设和配售流程:申请人登陆枣庄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合格后纳入轮候库;现房配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配售流程含项目公告、意向申请、资格复核、选房、交房等5个环节,选房结果公示;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注明“保障性住房”及封闭管理要求,购房家庭享落户、子女就学等权益。
(三)售后管理
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违规转为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原则上可向符合条件对象封闭流转,未满5年原则不回购流转(特殊情况除外);继承、离婚析产需按保障条件处理,回购或流转价按原购价加利息减折旧核算;购房家庭违规将被回购,且需遵守使用规定。
(四)监督管理及附则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督责任,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售、运营管理工作。《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
三、政策亮点
一是合理设置准入门槛,精准锁定城市“夹心层”。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过科学设定社保缴纳、住房面积等准入标准,实现对工薪收入群体等城市“夹心层”的精准覆盖,有效缓解了高房价背景下人才被挤出的现实难题,同时显著提升了城市对人力资本的吸引力,为留住各类实用人才筑牢住房保障根基,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城市创新活力激发,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同时,不把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作为审核条件,推动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并提升质量。
二是落实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实施精准保障。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从保障对象轮候库建设开始,申请人登录轮候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公示合格后纳入轮候库。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根据轮候家庭需求情况,科学制定房源建设筹集计划,实施精准保障。在房源筹集上,新建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含)120平方米,存量项目转化的,建筑面积放宽比例上限不超过10%,房屋面积上限的提高能够更好地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
三是实行计分排序,更加科学公正。为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生育以及相关特殊群体倾斜政策,我市按照申请家庭结构、人均住房面积、入库时间、享受优先待遇情况等量化指标形成了科学评分标准,精准识别最需要保障的群体,从解决最困难人群住房问题入手。同时,评分规则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申请家庭在同一尺度下竞争,申请人可对照标准自我评估,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质疑;公开透明的机制便于公众和第三方监督,降低暗箱操作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09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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