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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5-26 13:38:51

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根据《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枣庄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全国最优水平,查找短板、补足弱项,建立机制、推动落实,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确保6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重大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照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和《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的安排部署和任务分工,按照牵头工作主动作为、负责工作全力配合的原则,在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优化流程上下功夫,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增便利”上求突破,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服务质量、工作效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围绕“双全双百”事项清单,主动寻标对标,对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事项要素实施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办理”。推动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标准化、可量化,年底前,实现更多事项“秒批秒办”“无感审批”。

(三)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根据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场景划分,积极与省厅协调沟通,全面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标准,对各种无法律依据的要件和兜底条款进行全面清理,推权入笼,再造流程,实现事项办理全流程标准化运作。7月底前编制完成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四)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成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针对具备条件的关联事项,梳理事项数据需求,6月底前建立数据共享应用清单;12月底前,实现事项办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三、实施步骤

(一)认领查摆阶段(6月底前)

按照各级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照两个任务清单,对标全国最优水平,主动认领、全面梳理,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整改提升措施及完成时限。

(二)整改提升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建立的工作台帐,强化专项整治措施,明确提升目标,靶向攻坚、精准发力,补齐补强短板弱项,确保按时间节点基本完成各项整治提升工作任务。

(三)总结迎评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好迎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估考核,对在评估考核中被通报批评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调度、跟踪落实和督导考评。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直有关任务部门,及时做好任务分解,搞好任务落实中的协调与指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强化主动配合意识,按照牵头单位的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分工落实,定期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推进不力、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上报工作专班,进行追责问责。 

(三)严格督导考评。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汇总情况,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对工作拖拉延误、省市考核排名靠后、考核指标扣分减分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完善信用监管措施,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尽快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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