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办发文〔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公安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26年4月2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31943号-2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 E_mail:bgs_zzzj@zz.shandong.cn 联系电话: 0632-8665558
网站标识码:3704000035 鲁公网安备37040002000003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