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潍坊市农村受灾房屋鉴定及修复技术指导手册》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1-27 14:13:57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现将《潍坊市农村受灾房屋鉴定及修复技术指导手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借鉴。《潍坊市农村受灾房屋鉴定及修复技术指导手册》在指导“利马奇”台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修缮加固和农房重建工作中,取得了良好应用效果。要认真组织镇(街)评定工作人员学习借鉴,指导镇(街)做好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修缮加固和农房重建工作。

二、精准排查识别。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共享,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对国扶办系统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和枣庄市市标贫困户,通过“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的方式,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对现场不能明确危房等级或有争议的,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鉴定。10月29日前,请将评定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快工作进度。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是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对评定(鉴定)属于A级或B级住房,要在评定表(鉴定证书)上注明房屋危险点,告知农户并反馈给扶贫部门。对评定(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但还拥有其他安全住房的,要动员其10月底前搬入安全住房。对评定(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农户有改造意愿且是唯一住房的,要立即纳入改造范围,拆除危险住房,确保11月底前完成改造。对评定(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农户无改造意愿的,要通过空闲房安置、子女或亲属落实赡养义务等方式10月底前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其中,属于D级危房的,新房建好后及时拆除。

 附件:潍坊市农村受灾房屋鉴定及修复技术指导手册(已发送邮箱)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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