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为确保按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现就加强农户档案管理及信息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危改农户纸质档案
按照“一户一档”工作要求,全面排查“4类重点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危房等级评定材料、系统档案信息表是否齐全有效,“3级公示”存档照片、改造前中后照片及“农户申请、村级评议、镇(街)审核、区(市)审批”相关工作程序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施工人员信息、施工协议、现场指导检查验收记录是否齐全有效,补助资金是否按时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等。
二、提高危改农户信息录入质量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要抓紧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删除。纳入改造计划,信息未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要抓紧录入,信息缺失的要及时更新。纳入改造计划已实施改造的,要于11月26日前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重建房屋面积不符合要求的、“享受补助资金类型”标注不正确的农户档案等。
三、工作要求
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及信息录入情况是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开展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考核危房改造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户纸质档案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每周对各区(市)信息系统录入率、录入质量进行通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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