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4-09-25 00:00:00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为掌握农村困难群体住房情况底数,根据中央、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C级和D级的农村危房。
   二、调查内容
   每个危房户的地址信息、户主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建设管理信息、房屋设施信息、房屋照片等8类35项指标。具体调查指标见附件1,填报要求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研究制定调查摸底实施方案,组建成立调查摸底小组。
  (二)入户调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居)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调查摸底小组根据村(居)委会提供的名单逐户实地踏勘,如实填写《农村危房等级鉴定表》(附件3)和《农村住房信息表》,现场拍摄农房照片。
   (三)整理录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调查摸底小组把符合调查对象的农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下载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该系统的使用及用户管理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全相同(使用相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从2015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任务安排将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农村危房数量作为重要依据。此次调查摸底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今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乡镇(街道)、区(市)两级分别建档。农户纸质档案内容应包括:农村危房等级鉴定表、农村住房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复印件(挂靠的除外)、农户住房照片,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户还需提供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各级要根据农村住房的实际变化情况每年更新一次相关信息,已完成中央危房改造扩大试点的农户不再纳入调查范围内,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三)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农村危房现状调查量大面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用足用好自身职能和可调配的资源,抓好农村危房鉴定培训,主动与发改、财政、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农村贫困户精准识别、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认定等调查资料。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情况报告,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此次调查相关表格文件可登录枣庄建设信息网“公告通知”栏下载,网址:http://www.zzjsxxw.gov.cn/
联 系 人:张飞
联系电话:8665581
 
附件:1、农村住房信息表(样表)
      2、农村住房信息表(样表)填报要求
      3、农村危房等级鉴定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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