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鲁建村字[2014]7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4-02-26 00:00:00
枣住建镇字〔2014〕5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鲁建村字[2014]7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信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枣庄建设要求,加快推动绿色农房建设,现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村字[2014]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因地制宜、规划统筹,积极开展绿色农房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激励保障措施,加强建设技术指导,并做好绿色农房项目统计、上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6月底前对2013年100户省级补助绿色农房示范项目进行验收。有关区(市)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办法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规章制度,执行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标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示范项目达到验收要求。
 
      附件: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村字[2014]7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6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