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情况通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3-01-17 00:00:00

 

枣镇房办字〔2013〕3号

 

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2012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检查情况,结合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工作调度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12,中央下达我市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1090。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带着感情和责任,精心组织,协调推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市1090试点任务,竣工1061户,在建29。市中区、山亭区430户全部竣工,滕州市竣工334户、改造建设中26户,峄城区竣工149户、改造建设中1户,薛城区竣工148户、改造建设中2户。从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看,市中区、峄城区较好,市中区通过“一折通”及时将上级各类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峄城区及时将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镇,各镇根据工程进度陆续落实到户。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资金落实情况较差,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尚未落实到户。试点任务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信息录入方面。主要表现为数据不实、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是填报的部分试点户的人均年收入偏高超过1万元二是填报的部分试点户的旧房建筑面积过低,不足40平方米。三是填报的部分试点户的改造后房屋面积过高,高达120平方米。四是填报的部分试点户总投资过低新建住房每平方米造价不足200元。

(二) 各区(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1、滕州市:各镇街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录入不及时,17户未上传改造前照片,73户未上传改造照片,31户未上传改造后照片;填报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数据不实,过低或过高,68户低于500元,2户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元;填报的每平方米造价偏低或偏高,228户低于550元,13户高于1000元;填报的改造后户均面积超标,达到75.51平方米,荆河街办、善南街办、北辛街办、龙泉街办、南沙河镇改造后的户均面积均超过了100平方米;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拨付较慢,尚未到户

2、薛城区:整体工作启动较晚;4户未上传改造过程照片;家庭人均年收入填报偏低,48户低于500元;资金落实情况不好,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仍停留在区财政,尚未拨付到镇、落实到户,3户村民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及来电咨询和反映情况

3、山亭区:危房改造需求量大,整体工作启动较快,但乡镇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数据录入不及时,26户未及时上传改造后照片;个别试点户每平方米造价过高;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未及时落实到户。

4、市中区:整体工作进展较好,但部分试点户信息资料、数据上传滞后,填报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6户未上传改造前照片,2户未上传改造中照片

5、峄城区:各镇街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镇工作启动较晚,数据填报质量有待提高,13户未上传改造前照片,3户未上传改造、改造照片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市第十五届人代会已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600户”列为2013年政府百件惠民实事。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这项关乎民生的工作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

(一)严把危改对象准入关。按照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要严格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即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建立危改户档案表和录入信息系统时,旧住房面积、家庭年纯收入、改造后面积、总投资等要根据改造户实际,实事求是填报,提高数据录入质量。

(二)有效控制建房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农村危房户,户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以上且改造资金大部分由农户自筹的,可适当放宽建房面积,但一般不应超过65平方米。

认真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各区(市)危房改造试点任务分解到户后,要立即组织乡镇对改造农户的基本信息进行第一次录入,将基本资料全部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修缮加固或新建住房过程中,要及时上传改造过程照片,及时更新资料。改造房屋竣工且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补充完整改造户信息,减少档案错误率和不完整率,降低质疑率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组织、财政、监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组织部门要牵头实施好“第一书记”派驻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引导第一书记”具体负责派驻村的农村危房改造,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派驻单位的资源优势。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并安排好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等工作监察部门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要监督检查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问廉、问效

枣庄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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