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11-08 00:00:00

枣住建字[2012]67号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型城镇化示范镇: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2]22号)文件要求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全市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我市采取“5+5”的推进模式加快省、市示范镇建设,是委、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对于带动全市的小城镇建设发展进一步聚集人口、资金、产业等发展要素,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惠民政策、支持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住有所居”问题的重要内容。区(市)、有关镇要切实将这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同心协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切实把示范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凝心聚力抓好示范镇建设

(一)科学编制规划。一是要抓紧修编示范镇建设总体规划。要围绕做大做强示范镇、争创国家或省百强镇的目标,加强规划引领加紧组织编制(修编)示范镇建设总体规划,12月20日前由区(市)政府审批后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要认真研究制定2012-2015年示范镇建设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省级示范镇、市级示范镇的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要分别于11月15日前和11月25日前由区(市)政府审批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二是要加快编制专项规划。要结合示范镇实际和发展要求,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管线、空间开发利用和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既可独立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做到互相衔接、协调统一。三是要加快编制详细规划。对产业园区、较大居住区、重要公共活动空间、依山滨水地段,要配套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开发建设区内的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环境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传统风貌保护等要作出明确规定,有效指导和控制各类建设活动。要明确各自的特色定位,强调差异化发展,防止同质化竞争。示范镇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四是要严把规划编制审查关。示范镇规划编制以镇政府为主体,市、区(市)住建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搞好审查,按规定程序报批,并配合规划部门加强对规划的批后监管,确保按规划实施建设,维护规划的刚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城镇功能。一是要按照网络合理、功能明确的要求,重点抓好过境路、主干道、镇区出入口、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主干道要实现亮化、美化。同时,要搞好园林绿化建设,镇区主干道要栽植行道树和绿化带,主要单位的庭院要进行绿化美化。二是要加快示范镇自来水厂工艺和管网改造,按照国家新标准实施供水水质检测,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2013年年底前,示范镇镇区供水普及率要达到100%。三是要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同步建设污水管网。要抢抓中央和省财政重点扶持的政策机遇,用足用好专项资金,抓好示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4年年底前,每个示范镇必须要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四是要加快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上半年,每个示范镇都要配备2台以上的密闭式专用垃圾运输车,2013年年底前每个示范镇都要有垃圾中转站或无害化处理场,并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区(市)处理”。五是要在规划框架内,精心设计建设或改造特色街区、重要建筑群、重点建筑物。特色街区的建设,要彰显个性特色和建设水平,2013年年底前每个示范镇至少要打造1条特色街区。特色街区总体设计方案12月底前要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是要积极稳妥推进镇驻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结合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常态化,强化新建社区设施配套,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对在建社区,要坚持基础设施与农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具备入住条件;对已建成社区,要进行“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套完善各类设施,尽快满足回迁上房条件;对已经腾空的旧村,要尽快实施拆迁和土地复垦,力争早日具备种粮条件。同时,加快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向示范镇延伸和覆盖,积极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的居住问题。七是要完善小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

(三)强化产业支撑。一是要突出产业特色。具有山水优势的示范镇,要做足山、水、林、游的文章,建设田园生态镇,发展特色景观旅游经济;矿产资源丰富的示范镇,要依托矿产资源、优化产品结构、做强优势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农业资源丰富的示范镇,要结合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具有历史文化资源的示范镇,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努力打造文化产业基地;区位优势明显的示范镇,要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二是要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选准主攻方向,打造优势主导产业,培育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要集中建设发展产业园区,吸引大中型企业到示范镇开展产品开发、商业连锁、物资配送、农副产品批发等经营活动,吸引镇域内和周边乡镇的企业向园区集聚,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

(四)强化示范镇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示范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示范镇创建机构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名。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规划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的“四线”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归集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一)尽快落实补助对象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尽快确定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即:居住在经鉴定属于D级或C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并于11月10日前将农户基本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二)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严格实行“个人申请、村(居)集体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市)审批、协议签订、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

(三)加强资金筹措监管。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要通过“一卡通”或“村里统建,农户签字确认收到补助金”的渠道落实到每个改造农户。各区(市)要积极筹措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设立专户专账管理。

(四)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要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与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五)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书,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材料),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各区(市)工程进度情况将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要及时将改造过程中和项目竣工后照片上传《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六)做好2013年调查摸底。认真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体危房改造需求,排出改造实施计划,确保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四、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督导评价机制。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落实“五个一”的推进机制,对各示范镇建设动态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月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一季度提请市政府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不断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二)信息报告制度。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对示范镇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基本情况和动态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统计,凡不按时上报月进度的,视为工作无进展。各区(市)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旬报调度制度,月8、18、28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示范镇工作信息直报制度,各区(市)、各示范镇均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信息员,每周直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不得低于2篇。

(三)动态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示范镇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对示范镇和其他小城镇每年定期考评通报。建立示范镇动态管理制,对工作进展不力、发展缓慢、年度考评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部分省级示范镇,将根据省里要求进行调整;对工作进展不快、推动不力、发展缓慢、连续2次考评排在末位的市级示范镇,将报请市政府实行末位淘汰。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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