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和农房建设工作简报第7期(总第7期)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10-30 00:00:00

(农村危房改造专刊)

 

 

本期目录

★我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专项督查

★山亭区坚持“四公开”原则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山亭区健全完善六项制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我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专项督查

 

为贯彻落实9月21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检查准备工作,10月26日至28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有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任务区(市)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情况介绍、查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进行,现场抽查的比例达到5%以上。从督查情况看,今年,省里安排我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共计1090户。截止10月28日,全市已落实到户并录入信息系统的894户,其中开工543户,正在进行信息录入的196户。试点工作整体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主要呈现三个明显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形成了工作合力。全市上下各级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区(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了旬报制度,加强了情况调度,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各区(市)和乡镇(街道)也都层层召开会议,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和责任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明晰了工作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2012年枣庄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区(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目标,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了责任体系,实行计划、任务、资金、项目、责任“五负责”,确保计划下达、任务落实、资金拨付、目标和责任明确、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各区(市)也都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得到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精神,我市准确把握试点工作政策、流程和要求,重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与其它各项惠农政策、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住房建设“三个结合”;坚持群众自愿自主,公开公平,最困难、最危险、最贫困“三最”和分类指导“四个原则”;突出做好危房鉴定、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户档案管理、严把危房改造质量关和加强资金筹措监管等五项重点工作,扎实细致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自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多数区(市)广泛动员部署,深入调查摸底,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督查中发现,个别区(市)和乡镇的工作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发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区(市)工作进度不平衡、网上信息录入个别滞后等问题仍然存在。下步工作要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真正使这项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支持,切实得到实惠。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确保全市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全面做好迎接近期国家和省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检查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资料信息录入、工程实施、过程监管等,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自查,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圆满完成今年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市住建局村镇科 朱雪明)

 

山亭区坚持“四公开”原则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山亭区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中,坚持“四公开”原则,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一是政策标准公开。该区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12年山亭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及补助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与各镇(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公示结果、审批结果,严禁改造工作中出现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监督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补助对象公开。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对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公示。村、镇、区准确界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逐级审核评定等级、补助标准,提高操作流程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优先帮助省、市、区“第一书记”派驻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同时,在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上,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确保住房真正困难的农村贫困户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三是经费管理公开。区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严把资金使用关,采取检查帐目、入户了解等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中央和省户均1.2万元的补助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有效杜绝挤占、挪用、侵占危房改造资金等现象。

四是安全生产公开。为确保房屋质量,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该区本着对危房改造户负责的态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分基础完成、主体完成、竣工三个阶段监督检查房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任务完成。同时,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对违反申报程序、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工程监管不到位等现象进行举报。 (山亭区住建局乡建科)

 

山亭区健全完善六项制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山亭区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中,健全完善审批、公示、监理、审计、资金拨付、督导等六项制度,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是审批制度,确保扶持贫困户。村委会接到贫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镇(街)审核。镇(街)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区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审核结果在镇(街)公开栏进行公示。通过村、镇、区三级审批,确保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给最贫困、最困难的农户。

二是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及时向农户公开危房改造政策及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要求,在村、镇两级审核确定初步改造对象的基础上,区级组织人员深入农户调查了解,对各镇(街)上报的初步改造对象逐一进行核查,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监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农户危房改造全面启动后,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村庄、农户,对危房改造工程的建材质量和供应情况、建筑工匠及建设过程等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镇(街)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与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区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危房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审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探索实施农户“一折通”存入农户个人帐户,从源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五是资金拨付制度,确保按时上房。各镇(街)积极筹措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户,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上房。

六是督导制度,确保工程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区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进度缓慢、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取得实效。(山亭区住建局乡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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