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紧报送我市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情况的通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10-08 00:00:00

枣镇房建办〔2012〕1号

关于加紧报送我市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9月2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并印发会议纪要([2012]11号)。为及时掌握会议议定事项进展情况,筹备即将召开全市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现场会,现就报送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区(市)贯彻落实市政府第六次、第九次常务会议精神情况区(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及人员、车辆配备经费保障情况支持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情况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5)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审批情况;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二)发改规划国土财政市直部门支持省级市级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政策措施制定情况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展情况《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情况

(三)5个省级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西岗镇、陶庄镇、古邵镇、涧头集镇、桑村镇)和5个市级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滨湖镇、木石镇、北庄镇、税郭镇、榴园镇)建设发展情况,包括: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情况,重点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5)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完成情况,领导机构、工作班子建立和工作措施制定情况近期工作开展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二、工作要求

    市政府确定采取“5+5”的模式,以重点示范镇建设带动全市小城镇提升建设和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市政府第六次、第九次常务会议纪要求,科学谋划支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和指导编制重点示范镇建设行动纲要年度计划,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抓好重点示范镇建设

三、报送时间

请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报送内容要求,于10月10日下午4:00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706室),同时报电子版本至jw8665581@sina.com。

联 系 人:张  飞

联系电话:8665581

                             

                              二○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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