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调查摸底和报送2013年任务需求工作的通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09-24 00:00:00

枣住建镇字〔2012〕22 号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枣庄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根据国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部署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上报2013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需求的通知》(鲁建村字〔2012〕16号)要求,现就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调查摸底和报送2013年任务需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正在居住且经鉴定属于D级(整栋危房)或C级(局部危险)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

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危房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家庭类别等)、农户危房现状(建筑面积、危房结构类型、危房等级等)、改造计划(改造的主要形式、资金估算等)。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做好调查摸底是推进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重要前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建设、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各区(市)及枣庄高新区要组建由住建、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摸底小组,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认真填写《枣庄市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附件1),并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确定危房等级,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三)落实责任,准确填报。各区(市)及枣庄高新区要把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本着量力而行,优先解决生活最困难、住房最需改造的原则,结合调查摸底审查结果,认真汇总填写《枣庄市农村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2013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需求计划表》(附件3),并联合行文盖章后于9月19日前分别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和残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 鹏,联系电话:866558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刘修存,联系电话:3314262

市财政局联系人:曹  斌,联系电话:3314447

市民政局联系人:姜文胜,联系电话:3314446

市残联联系人:尹玉松,联系电话:3338906

附件:1.枣庄市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

      2.枣庄市农村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3.2013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需求计划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民政局  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枣住建镇字[2012]22号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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