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锋同志在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09-24 00:00:00

(2012年9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刚才,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2012年枣庄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有关区(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讲的都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受市政府王邵军常务副市长委托,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民生工程。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高度关注民生、保护民权、维护民利,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安居才能乐业。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房子一直是除了土地之外的另一个“命根子”,常常是倾其所有甚至不惜负债来盖房子。党的十七大把“住有所居”确定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些年来,由于党的一系列惠农富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市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村包括住房在内的民生问题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我市从2009年初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以来,三年集中建设农村住房9.78万户,改造危房4.59万户,惠及50余万农民群众,农民的居住条件有了显著改善。但由于历史与自然等原因,农村仍有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简陋的危房中,抗震、抗灾能力十分脆弱。苏辙《上皇帝书》直呼,“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意思就是,要消除老百姓身边的祸患,就像去掉自己的心病一样。也就是说要把处理百姓的事情当做处理自己的事情一样看待,对群众疾苦要有切肤之痛。为此,通过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各级政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造危房,解决他们自身无力改造的问题,让农村困难群众住上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过上美好幸福新生活,是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体现。

(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或无房户。古人云: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不仅能有效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也能让百姓更多地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新枣庄”的重要举措。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了建设“幸福新枣庄”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日趋显现出来,这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或解决不好,将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影响建设“幸福新枣庄”的进程。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贫困农民的深厚感情,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全面把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政策和要求

今年,是中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第五年,我市首次被列入试点范围,要求11月底前全面完成1390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目标任务。其中,滕州市360户,薛城区150户,山亭区580户,市中区150户,峄城区150户。虽然总户数不算多,但由于是第一年试点,没有成熟的经验,加之时间很紧、摸底改造任务重、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需要全市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集中力量加以推进。

第一,把握好“三个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不能搞单打一必须按照系统的思维统筹兼顾与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在大力改善民生的同时将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来讲,一是要与扶贫惠农工作结合起来。安排农村危改项目,要与农村扶贫开发、“第一书记”包村扶贫统筹安排,发挥综合效应;要与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抗震安居、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馨安居工程”、扶贫异地搬迁等惠农政策统筹考虑,尽可能打捆使用各项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与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对危房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要把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予以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农民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三是要与我市农村住房建设结合起来。从三年农房建设的实践看,在整村改造建设的村庄中含有相当数量的危旧房,而且居住的大都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目前,全市农房集中建设已经转入常态化,各区(市)在组织实施整村建设改造时,对符合危改补助条件的农户,可继续在新建农房中采取配建安置、空闲房安置、租赁安置等以往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要严格按国家规定履行程序、建好档案。对于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村,对于煤矿塌陷区内、城市水源地周边、风景名胜区内危房较多的村庄,可实行整村易地搬迁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村民居住安全问题。

第二,坚持“四个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一是坚持群众自愿自主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要准确界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农村危房的等级评定、补助标准要逐级审核。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特别是在危房标准评定、困难标准评定、补贴标准评定以及改造安排等敏感问题上,必须提高操作流程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三是坚持“三最”原则。这是国家和省危房改造各项政策的核心,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首先,在经济上是最困难的农户,也就是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其次,必须是居住在最危险的房屋里,也就是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的。能不能落实好“三最”原则,直接关系到我市这次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成效。要从最贫困的危房户抓起,始终把“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作为农村危改的重中之重,尽快让住在危房里的困难农民住上最基本的安全房。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在补助标准上,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在建设方式上,要根据危房鉴定结果,可采取原址重建修缮加固。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保护和压煤搬迁等重点区域的贫困村,要实行整村易地搬迁建设。

第三,突出“五个重点”。 农村危房改造虽然单体工程小,但分散在很多村庄,群众十分关注,一旦操作不慎,负面影响大,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运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一是认真做好危房鉴定鉴定危房等级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技术要求高、责任重大的工作。各区(市)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住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评估鉴定单位,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要求,对申请改造的危险房屋实地进行技术鉴定,严格规范确定危房等级。危房鉴定需要走村入户,逐房鉴定,工作量大,也非常辛苦,希望大家怀着对贫困农户深厚感情,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扎实做好农村困难农户危房鉴定任务,做到不遗一户,不漏一房,为确定补助对象、全面开工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村民委员会收到个人危房改造申请后,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区(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并组织乡镇、村集体、危房户三方签订协议。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区(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危改房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需要强调的是,在危房、困难户、补贴三个标准的评定和危改户的确定等敏感问题上,必须客观公正、细而又细、严之又严,应予公示的公示时间不能少于三天,确保这项惠民工程惠及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三是建立健全农户档案管理。会议印发了《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和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各区(市)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内容应包括:档案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竣工验收、协议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按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将农户档案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区(市)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检。四是严把危房改造质量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万无一失。各区(市)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各区(市)要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与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全市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的建设活动,各区(市)要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为农民提供简明扼要的技术资料,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要立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五是加强资金筹措和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补助为辅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下达后,各区(市)要积极探索和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报账制的资金拨付管理方式,可在危改工程动工前一次性拨付到位,也可根据进度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通过农户“一折通”存入农户个人帐户要积极筹措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不能向村里伸手,更不能因此增加农民负担。市里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受益群体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领导关心,群众关注。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责,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张术平市长任组长,王邵军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住建、民政、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也要迅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班子,制定详实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残联等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加以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各区(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区(市)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监察等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乡)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各区(市)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基层同志解决危房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用足用好自身职能和可调配的资源,主动与发改、财政、民政、监察、国土、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计划,配合搞好计划编制、下达及有关资金安排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并安排好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联合残联部门配合搞好农村危改对象确认、核实工作,在相关资金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监督检查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把责任明确到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快工作进度。从现在起到11月下旬,还有仅仅两个多月的时间。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要排好进度表,倒排工作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9月底前,要组建工作机构,完成村镇建设管理员和有关建筑工匠培训,完成危房鉴定和拍照,核定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对危房是翻建新建还是修缮加固、是由危房户自建还是由镇村统建,确定每个危房户的资金补助数额和拨付办法。11月底前,要组织农户拆旧建新、修缮加固,并完成竣工验收,把相关资料全部录入信息系统。12中旬前,要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考评的准备工作。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市里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等形式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看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督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相挂钩。二要积极开展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国家和省里要求,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和培训制度,提高村镇建筑工匠专业技术水平,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三建立旬报表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区(市)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进度旬报表制度及信息送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有关档案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月8、18、28日报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进度报表,并及时将危房改造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工作信息、简报、通报等形式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编制宣传提纲和宣传小册子,以简洁明快、通俗易懂的文字,解释说明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把政策明明白白地传达到每一个农户,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消除农民群众“等、靠、要”的依赖心理。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同志们,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里的工作部署,早日让农村住房困难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再过几天就到仲秋和国庆节了,提前预祝大家节日快乐,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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