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08-03 00:00:00

枣住建镇字〔2012〕14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规划局: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村字〔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意义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降水比常年偏多,时空分布不均,短时间、局部地区暴雨灾害发生几率很高。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防汛工作全面进入实战状态。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幸福枣庄和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村镇及村镇建设工程防汛抗洪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防大灾”的思想,切实把村镇防汛抗洪工作作为当前村镇建设工作的重点,针对当地实际制定防汛抗灾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全面落实责任。

二、认真抓好一段时村镇防汛抗洪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村镇防汛抗灾安全排查。排查范围为全市所有镇、乡、村庄(含基层自然村),以易发洪涝灾害、易引发泥石流、易塌陷地区等。主要排查内容:一是镇、乡、村庄是否编制规划并批准实施,规划是否包含防汛抗灾内容;现状建筑是否存在违反规划随意占压河道、泄洪沟渠等问题。二是易发洪涝灾害地区的镇、乡、村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制定相应规避风险的措施。三是对以往曾因洪水、泥石流冲击造成房屋淹没、倒塌情况的重点村镇,通过对周围自然环境、地质地貌条件的全面勘察,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在对辖区内尤其易发洪涝灾害地区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的基础上,要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限期整改,消除各类隐患。一是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充实完善。二是对影响防汛抗灾的重要问题和灾害隐患,区分不同情况,要认真进行整改。三是对违规划尤其是占压河道、泄洪通道的违章建筑,要限期进行拆除,恢复正常地排水泄洪功能。对情况复杂、短期难以完成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并拿出最终解决方案。四是对易发洪涝灾害地区的村镇,要采取防洪抗灾、规避风险的对策措施。对涉及多个乡镇、村庄或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市)政府报告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危旧房屋的监控处置。各区(市)要尽快进行农村各类危旧房屋排查摸底,分别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危旧房屋情况。要根据危旧房屋的分布情况和不同类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防汛预案,采取提前拆除改造、转移安置、加固修缮和人工监控等措施,切实做好危旧房屋的防汛监控处置。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群众紧急避险疏散演练,努力做到在洪涝灾害面前房屋不倒塌、少倒塌,确保不因房屋倒塌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制定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区(市)住建部门要切实抓好防汛抗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要安排专人日夜值班,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二是建立灾情速报制度。发现洪涝灾害或重大险情、隐患危及村镇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单位及个人,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建设部门报告。凡村镇发生重大灾情及损失情况应在当日报至我局。三是完善险情巡查制度。处于易发洪涝灾害地区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协助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做好辖区及隐患点的巡查,发现险情和灾情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区(市)要对今年的村镇防汛抗洪新形势和做好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性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防汛抗灾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逐级分解任务,全面落实责任。要深入镇、乡、村庄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各类各项在建和已建工程逐级落实到位,逐一落实到人,不漏一个自然村,不漏一个隐患点。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确保出现汛情时,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各区(市)要在815日前完成本辖区的村镇防汛抗灾安全排查工作,同时将村镇防汛抗灾排查情况书面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近期对各区(市)村镇防汛抗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通报抽查情况

 附件: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村字〔2012〕10号)

 

一二年七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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