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镇建设工作的意见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2-06-20 00:00:00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镇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进一步做好村镇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科学编制镇村各项规划

(一)做好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规等规划。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点建设、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需要,以及农村人口、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调整修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合理确定小城镇和中心村的空间布局,统筹各种公共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规划建设。做好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小城镇规模和性质、功能分区、交通体系、地下管网、绿地系统、空间发展方向等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备案。做好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产业)小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项专业专项规划,逐步实现以乡镇总体规划为指导,以控制性规划为基础,以修建性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为保障的规划体系。

(二)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容村貌整治行动计划。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予以保留的村庄,结合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村庄整治各项工作内容,各区(市)要于201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村容村貌整治行动全部计划。

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一)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的小城镇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从2012年起,市里将每年择优选择10个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镇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镇,重点加大支持。区(市)政府也要加大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支持试点镇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努力把试点镇培育成为县域产业成长的新载体、创业发展的新平台、人才聚集的新高地,带动全市小城镇提升建设和发展水平。

(二)统筹整合现有专项资金从乡镇规划区内收取的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90%返回乡镇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截留挪用;加大对农村的倾斜力度,整合优化各类涉农资金、政策、项目,集中投入,集中整治建设。

(三)多渠道融资。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聚集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村镇建设工作。市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职能,加强配合联动,在资金安排、政策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促进村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增强小城镇承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抓好道路硬化亮化、排水管网铺设、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小城镇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和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等工作。享受国家资金集中支持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的小城镇,2012年底前要全部编制完成污水处理建设规划;省级中心镇、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新型城镇化试点镇的污水处理设施2012年底前要全面开工建设,2013年底前投入试运行,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且出水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一级A要求。在省级中心镇、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新型城镇化试点镇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运设施,2012年底前要基本齐备,2013年底前要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

(二)完善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与健康文明素质。鼓励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镇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开办农资超市、百货超市,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加强小城镇管理。加强省级中心镇、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市级重点镇的动态管理,积极扶持培育市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健全小城镇管理长效机制。

四、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认真总结农村住房建设经验进一步修编规划、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常态化已建成的社区,参照有关建设技术导则和整治标准,配套完善各类设施;即将启动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坚持基础设施与农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继续开展市级农房建设改造示范项目活动,对示范项目予以资金奖补,推动农房建设改造上档次上水平。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提高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五、深入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一)分类分期实施整治。按照新型农村社区、保留村庄、近期搬迁村庄三种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放在对保留村庄的整治上,力争至2015年将全市行政村基本整治改造完毕。2012年计划整治500个村庄(社区),其中:市级确50个新型农村社区和100个村庄重点督导,各区(市)350个村庄(社区)重点督导。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问题入手,重点整治道路泥泞、排水不畅、垃圾乱扔等突出问题。抓好街巷两侧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残垣断壁的拆除及沿街建筑外立面的粉刷、装饰等工作。引导村民按照确定的统一建筑风格和基调,逐步整合既有农宅的型式、体量、高度及色彩,形成协调统一的村容村貌。整治后的村庄(社区),要达到村容整洁、路面硬化、饮水达标、厕所卫生、塘渠清洁、设施配套的目标。对整治行动快、效果好的村庄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传统村落的调查保护,积极申报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二)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条件。积极构建“户集、村收、镇运、区(市)处理”的村镇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在全市1000个村率先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大力推广沼气池、秸秆气化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带动改厕、改灶、改圈。按照“四改、四通”的标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户户通自来水旧式厕所、圈舍无害化改造全覆盖村电网改造基本到位,行政村通油路和客运网络,电话和互联网覆盖农村,村村通广播电视。

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抓好村镇建设工作。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加快推进村镇建设的合力。

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帮包、联席会议约谈问责等各项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市直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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