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同志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1-08-26 00:00:00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暨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8月9日市长办公会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交流情况、研究措施、加温加压,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刚才,参观了薛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现场,听取了薛城区工作情况介绍;张杰同志通报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孙法远同志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用地保障工作作了政策解读,希望同志们对照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今年国家下达了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省政府确立了33.2万套建设目标,我市也明确了44242套(含棚户区改造38372户)的工作计划。为了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的政策措施,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进行供应;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随计划直接下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总计安排30.9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3.5亿元,比去年增长了一倍多。市政府与各区(市)、枣矿集团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纳入到市政府对区(市)的目标考核、行政问责、社会监督和效能监察。

截至8月20日,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4513套,开工率76.88%;其中薛城区、市直、滕州市、山亭区、峄城区开工率均达到100%,市中区、台儿庄区、高新区开工率不足35%。棚户区改造签订征收协议20940户,占年度计划的55%;其中山亭区、峄城区、滕州市、薛城区签订协议户数均占年度计划的68%以上。但是工作中,区(市)之间进展不平衡,有的进度缓慢;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率上来了,但建设进度令人担忧,尤其与国家、省里“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的竣工率要达到60%以上、在今年10月底前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以时不我待、分秒必争的精神,科学组织、加快推进。

(一)实行倒计时。8月9日市长办公会以后,虽然各区(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保障性住房开工,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率整体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等方面进展慢、欠进度。国家、省里要求十分明确:一是所有项目要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二是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的竣工率要达到60%以上;三是在今年10月底前,要有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1/3的项目进入地上施工阶段,1/3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这是刚性约束指标。在近期的工作中,棚户区改造要一手抓征收、一手抓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一手抓开工、一手抓竣工。要实行倒计时,化解一切不利因素,倒排机制督办建设进度,确保年初既定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强化责任意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从当前工作安排来看,10月份省人大将对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11月份省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年底国务院将进行督查考核。从督导措施来看,省里每月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进度排名情况;省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负责人进行督导、约谈、问责;省检察院也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了工作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将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并对各市检察院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向省委组织部进行通报,并建议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在8月初闭幕的省委全委会上,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都明确提出,对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市、区(市)有关领导,在换届过程中不仅不能提拔,还要问责。从上述情况来看,如此高层次、高密度、高标准、严要求的检查督查和推进措施,充分说明国家和省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非同寻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不是想干不想干的问题,而是必须干的问题,是责任问题、是履职能力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各区(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完不成任务是要首先被问责的,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抓好统筹建设。当前时至立秋,是大面积开展工程建设的良好时机,时间可以说是尺璧寸阴,容不得有丝毫懈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抓好“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已基本全面开工,但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率偏低,各区(市)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同时还要抓好基础设施配套的统筹,规划建设城区学校、医院、道路、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二是统筹抓好新旧项目。省里考核的目标不仅是今年的任务,也有去年的工作。要在抓好新项目建设的同时,也要全力抓好老项目的竣工,争取去年项目尽早完成。我市公租房建设尤其滞后,要支持和鼓励企业、工业园区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实行“自主管理、政府监督、产权备案、调剂使用”。对已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要完善准入机制,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受益。三是统筹抓好项目手续和施工。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尤其是棚改安置房要超前规划并加快审批,为尽快开工建设创造条件。要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梳理项目建设各环节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环节施工,实行压茬推进,最大限度地抢进度。

(四)解决资金问题。项目快与慢,资金到位是关键。一是继续加大融资力度。各区(市)积极与市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要在发行债券、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方面有所突破。省工商银行已调整贷款结构,加大对保障房在内的民生工程的贷款支持力度,要利用好这些有利条件,积极对接。对恳谈会达成初步意向的企业,要积极跟进、靠上工作。二是科学使用资金。中央和省专项奖补资金已累计到位3.53亿元,要集中使用、科学分配,向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倾斜。三是足额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各区(市)、枣矿集团要按照国家规定,足额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归集到位、用好管好,提高资金效益。预算执行一定要按计划、按进度实施,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抓好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从明年开始,国家只分配任务总量,具体到经济适用房、棚改、廉租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建设任务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我们要按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根据各类保障房的需求情况,从现在开始立即着手制定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尽早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探索,要注重经验的总结,寻找出其中内在和必然的规律,用以指导今后工作。

二、关于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今年是实施大规模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第三年,是全面完成三年规划建设任务的收官之年。截至8月20日,全市农房集中连片在建和完工31766户,改造危房7219户,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78.43%、72.19%。从调度情况看,各区(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作用得到体现。台儿庄区调整充实了农房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完成率达94.75%。山亭区探索建立了集体会商、旬报告、限时办理、督查通报和专项评议五项制度,组织推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二是建设方式趋向灵活多样、符合实际。市中区按照“区域相近、资源共享、人口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将全区111个行政村合并建成41个社区,引导农村住房建设向社区集中。薛城区按照“东扩南移”城建思路,将城中村改造、低碳社区建设和社区功能配套有机结合,将商贸、居住于一体的邻里中心引入到农房建设项目中,提升了农房建设理念。三是资金筹集力度加大。滕州市在去年申请农行4亿元贷款的基础上,今年又争取省农发行4亿元额度贷款支持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台儿庄区筹资3.6亿元支持5个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市中区采取财政投入、群众筹集、投资商垫付、涉农资金整合等措施,解决建设资金难题,列支了1亿元启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四是注重了基础设施配套。峄城区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配套了党建活动场所、幼儿园、文化广场、秸秆气化站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山亭区创新社区配套运作机制,区财政先期垫付50%设施配套资金,加快社区污水处理、天然气、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五是统筹考虑了农民长远生计。峄城区大明官庄社区将农民土地收归集体,成立农业产业化公司,发展高效农业、现代农业,农民进入农业产业化公司成为产业工人,推动农村集体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六是提高了质量安全。枣庄高新区对新城6个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实施强有力的跟踪监管,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较好的施工环境。

从整体情况看,各区(市)可以说是成绩很大、问题不少。表现比较突出的是,新建项目开工不及时,虽已争取到挂钩指标,但“老村拆不动、新村建不了”。市国土资源局孙法远同志在讲话中已经明确提到这一问题,就是省里批复给我市的挂钩指标还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区没有实施,区(市)面临着“拆不动、建不起”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在客观方面,有前两年启动农房项目摊子铺的过大,后续建设和设施配套任务重,精力财力顾不过来的原因;有报批手续复杂,审批周期长的原因;也有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建设资金跟不上的原因。更多的还要从主观方面找原因,请工作启动和进展慢的区(市)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加大力度。

(一)确保完成任务。各区(市)要倒排工期,计划新启动的项目,要尽快完善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已经开工的,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早进入装饰装修和功能配套阶段,争取被拆迁户早日住进新房,能够在新家过年;社区基本配套已经完成、满足居住功能的项目,要全力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回迁安置工作,能让给群众的利益一定要竭尽全力、落实到位。同时,要按照建新拆旧的工作流程,对腾出的旧村,做好建筑垃圾清理和土地复垦工作;达到复耕条件的,尽早提请国土资源部门综合验收,以实现土地指标的节约变现。

(二)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使农民住得更加舒适、方便。在建社区,要坚持基础设施与农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社区,要进行“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套完善各类设施。要搞好以垃圾收集、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气化、大中型沼气、节能门窗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对于市里确定的20个农房示范项目,市里将加大配套设施扶持力度,推动农房建设整体功能品质的提升。各区(市)要尽快安排布置,做好相关复核工作。通过复核的项目,工作重点向设施配套上倾斜,统筹解决好新社区吃水、取暖、燃气、排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点等公务服务设施配套,确保示范项目高标准、高起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经得起检验。

(三)落实优惠政策。要认真落实财政配套奖补资金、土地增减挂钩补助等政策。今年和前两年没有列支农房建设奖补资金的区(市),要尽快补列,按进度拨付到乡镇、项目。对省、市两级奖补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尽快发放,9月底前务必落实到乡镇、项目。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资金补助落实不到位(达不到20万元/亩)的,要尽快提高补助标准、及时兑现。为了推动工作,在10月底前,从今年市级财政列支的5000万元农房建设奖补资金中,先行拿出50%部分,拨付到区(市)用于农房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的设施配套;对于前两年没有落实奖补资金的区(市),暂缓资金拨付。剩余的50%部分,待年底根据各区(市)任务完成情况和市级示范项目创建考核结果,再一次性拨付到区(市)、乡镇。对于上述工作,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

(四)加强后续服务。集中建设任务的完成,也是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始。要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基层党建、社区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物业管理等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服务标准,明确物业管理职责任务,提高管理效益和服务质量。物业费收支要公开透明,定期向居民公开。对于符合法律和规划建设的农村住房,房产管理部门要牵头及时办理核发房产证,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

(五)保障群众生计。要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把农房建设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产业园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经济的集约发展。对农房建设节约出来的土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效使用,优先用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新开发复垦的耕地,应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六)建立长效机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三年农房建设任务,并不代表农房建设任务的结束。各区(市)要认真总结三年农房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编制规划,完善标准,继续将农房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三、强调三点要求

(一)抓好质量安全。最近省内外有的地方出现了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政府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前一阶段,我市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了质量安全“双百”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上下要继续抓住“双百”整治行动这一契机,一如既往地抓好质量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推行土建、设计、施工、监管一体化,推广使用新型住宅结构体系和住宅部品、产业化成套技术,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工程质量、使用安全和节能效果,不能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造价低、工期紧而忽视质量问题。要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所有安居工程都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农房集中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区(市)住建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并请农民派代表参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出问题。

(二)确保数据真实。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派驻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组正在对各市县进行巡查,重点巡查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开工、数据是否真实。前段时期国家统计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11]57号),对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其中要求按季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省、市都转发了通知并提出了落实意见。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这次变革,规范普查核实和上报工作。年底前省里将组成17个检查组,对设区城市的农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随机抽查一个县(市、区),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价设区的市“两房”建设的重要依据,纳入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考核和农房三年建设总体考核。参照省里做法,在省来我市检查前,市政府也将组织检查。各区(市)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省市检查和抽查工作万无一失。

(三)务求和谐稳定。大面积、大规模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这是一件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突出抓好棚户区房屋征收,严格政策、改进方法,又要防止强拆、强建,不能盲目蛮干。既要把好事办好,又要不出问题。

借此机会,强调一下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我市作为矿业大市,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任务繁重。尤其近期省内接连发生多起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以血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等违法采矿活动开始抬头;采矿山体和地下采空区极易发生地质灾害。要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全面遏制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非法行为;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强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在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方面,我市作为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去年已拨付我市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矿山治理,相关项目通过论证,资金已拨付各区(市)。各区(市)要严格按照枣政发[2010]58号文件要求,足额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地质环境项目的治理工作。对未按期完成的,市政府将进行约谈,同时暂停安排新的项目。

同志们,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完成今年的任务,已进入冲刺阶段。我们要迅速行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任务目标,为打好城市建设攻坚战,为推动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枣庄”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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