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工作的通知
枣农房办〔2011〕11号
关于开展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掌握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省农房办建立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数据库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2009年以来所有开工建设的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包括已经竣工和正在施工建设的项目,也就是近三年纳入调度统计的所有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
(二)普查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规划设计、基建程序办理、工程形象进度、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对措施和建议等。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4日—30日)
层层召开会议,对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7月6日)
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一是全面普查。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本辖区内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的普查,如实填写《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登记表》(见附件),盖章后报区(市)农房办。二是全面复查。在各乡镇(街道)普查的基础上,各区(市)按照普查内容对所有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逐一进行复核认定,对复核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及时更正并要求项目所在乡镇(街道)限期整改。逐一复核签字认定后,7月6日前,各区(市)将本辖区内所有项目的《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登记表》汇总后并盖章报市农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06房间)。三是重点抽查。结合平常掌握了解情况,市农房办对项目登记表填报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三)成果汇总阶段(7月7日—7月11日)
对普查资料进行梳理汇总,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工作,是对我市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是全面掌握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工作发展现状、趋势的重要手段,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房建设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各区(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这次普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普查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登记表的内容全面摸清所辖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底数,如实提供普查资料。各区(市)要搞好普查资料的质量验收,对瞒报、虚报、伪造等各种弄虚作假的,必须重新返工,务必获得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确保普查的情况不失真,调查的数字不含水,经得起复查和上级抽查。
(三)统筹安排,确保普查工作如期完成。此次普查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严格控制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阶段普查工作同步开展、如期完成。
《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登记表》可以从枣庄建设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zzjsxxw.gov.cn/中的最新文件栏目。报送普查登记表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普查登记表
联 系 人:张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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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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