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枣住建镇字[2011]2号
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
全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规划局:
自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信息宣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宣传了政策,推广了典型,促进了工作,为动员全民参与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各级村镇建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出了较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各级各单位开展农房建设和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对2009-2010年度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范围及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申报范围及推荐条件
1、农房建设工作富有成效且有上规模(400户以上)农房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区(市)所辖乡、镇、街道建房办(建委);
2、列入信息直报考核范围的乡镇(街道)建房办(建委);
3、高度重视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设立专门信息宣传人员,每周至少上报宣传信息1-2篇,农房建设氛围浓厚;
4、被《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简报》刊登信息的乡镇(街道)建房办(建委)优先纳入先进集体表彰范围。
(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
1、热爱文字工作,热心农房建设事业,大力宣传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理念,在近三年农房建设信息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区(市)农房办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建房办(建委)工作人员或乡镇(街道)指定从事农房建设信息宣传工作人员;
2、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听从工作调度,上报稿件量多质优。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17个,先进个人47名(详见附件1)。
三、表彰办法
(一)推荐申报。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所辖乡镇(街道)先进集体和本区(市)先进个人的推荐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2、3)。
(二)考察核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区(市)申报推荐意见,结合日常工作考核,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表彰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材料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
2、列入表彰范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且今年信息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与省、市相关表彰;
3、相关申报材料和表格请于6月24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在报送书面申报表(一式两份)的同时,一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朱雪明; 联系电话:8665658,8665581(传真)
电子邮箱:jw8665581@sina.com
附件:1、2009-2010年度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9-2010年度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09-2010年度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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