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

作者:liangchao 来自: 时间:2011-03-11 00:00:00

  3月10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在峄城区召开。会议总结了2010年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并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潘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杰,市监察局局长黄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法远,市旅服委主任刘中波,市人行行长陈宜民,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朱艳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振出席会议。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峄城区部分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现场,会上通报了2010年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考核情况,并与各区(市)签订了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做好今年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表态,峄城区政府、山亭区政府、市中区政府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潘强在讲话中对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009年至今,我市连续两年抓住政策机遇,大力启动实施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成功跨入全省先进行列。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建农房10.18万户,实施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280个,启动千户社区项目31个,基本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实施危房改造3.3万户,占五年总计划量的69%。整项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色: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3位常委和2位副市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5个工作推进组。各区(市)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市区联动、区(市)主导、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二是政策支持不断强化。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确保供给,加大了政策支持和奖补工作力度。在资金支持方面,利用融资平台贷款41.5亿元,安排财政奖补资金1.6亿元,减免各类规费1.3亿元。各区(市)均列支专项奖补资金,积极申请国家信贷资金和落实专项奖补政策,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三是运作模式不断创新。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好、建房积极性比较高的农户带头建设,探索了行之有效的村庄整合模式。四是设施配套不断完善。不断强化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综合配套,对农具存放、家庭养殖、供水供电、暖气燃气、道路和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进行统一配套,农村社区功能不断完善。
  对于下步工作,我市提出了“把握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的总体要求,即规范运作,尊重民意,结合实际,做出特色。一是将完善审批过程。建立完善审批机构,立项环评必须符合国土规划和城市建设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日照系数、楼层高度及绿地率等规划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配套设施建设以群众利益为主,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中同步完成。同时,审批过程中注重质量监管和施工安全。二是将探索新形势下农民生产生活的新模式。注重土地流转、农村合作社等生产方式,借农房建设的机会探讨新形势下农民的生产、作业、生活、就业、保障等一系列模式的改变。三是将做出枣庄特色。“农家乐”项目建设与旅游资源结合,与农村实际结合,突出农村特色,小城镇特色。继续加大峄城区石榴园、山亭区抱犊崮、滕州市红河湿地等景区的“农家乐”建设力度,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要明确定位,摆正心态。将农民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找准路子,找对方法,保障农村和农民的长远发展。
  潘强强调,全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探索出一条走在全国前列的路子是可实现的,要力争创新农房工作思路,打造全国农房典型。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把工作做细,把好事办好。要建立独立依法审批,完善配套,争创示范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激励比例。要加强部门对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部门之间要搞好合作和配合,形成齐心协力服务于区(市)、镇(街)的工作格局,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大对考评成果的应用,加强工作调度,继续实行“督查通报、定期报告、约谈问责”制度,对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盲目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及时启动约谈问责程序,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当前进入攻坚阶段,全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力度上再加大,措施上再强化,工作上再提速,把这项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全市人民得到实惠,为“幸福枣庄”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杰对做好下一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朱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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