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工作展开

作者:guoshemin 来自: 时间:2010-04-09 00:00:00

  近日,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通知》(枣建镇字[2010]1号),就做好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重点是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各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排查在建工程各类质量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目前,一场“横到边、纵到底”的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活动在我市广大镇村渐次拉开。
  一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从4月1日起,各区(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辖区内所有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质量与安全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模板支撑、深基础施工、高处作业防护等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归纳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4月中旬,市建委将组织安监、质监等部门对各区(市)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二是积极开展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建房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强村镇建筑队伍和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工作,学习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对各类农房集中建设项目依法核发“一书两证”或《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确保工程手续合法,顺利开工;对所有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对村庄规划范围内的两层(含两层)以下农民自建住宅的建设活动和其他分散建房,加强检查、指导和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充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力量,改变监督管理到镇不到乡(村)、对公(房)不对私(房)的现象。各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管理机构,重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机构的作用,建立起适应村镇建设量大面广点多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区(市)、乡镇和村委会相结合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报告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及其职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朱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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