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实施“331”监管模式助推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作者:cunzhenke 来自: 时间:2010-03-16 00:00:00
枣庄市山亭区实施“331”监管模式助推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枣庄市山亭区在推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过程中,立足群众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政府得民心、村(居)得变化,本着“自愿、稳妥、市场化运作”原则,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实施了把牢“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监管、居民住房分配”三个关键和“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效”三个环节,及职务检察与建设工作“检建共建”的“331”监管模式,扎实推进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开展。
    在资金使用上,避免“多头”。为全面加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该区立足“统筹发展、一体推进、有效使用、规范安全”的资金使用原则,借鉴农村信用联社的管理模式,从业务开展、现金支付、担保兑现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该区凫城乡借鉴农村信用联社管理模式,由乡政府和信用联社联合,对125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直接深入基层市场。乡政府拨付资金后,信用社按照正常业务程序,向各住房改造村开展资金发放业务。在资金支付方式上,由监理人员、城建办、分管领导、乡政府四级签字把关,根据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土地整理、收缴农户购房款“三个进度”确定给予资金支付指标。同时,开办工程贷款责任连体担保,即各承担工作任务的村,由村支书担当借款人,其他村两委成员、承建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二担保人,按照银行贷款的模式申请贷款,有效发挥了资金支持农村住房建设的作用。
    在项目施工上,把好“关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是关键。该区从创新工作管理机制、消除群众思想顾虑着手,大力推行“五老”(老族长、老战士、老教师、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监事会工作机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既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从源头上预防了贪污腐败现象滋生。该区店子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实行“五老”人员自愿申请和村民大会选举相结合的方式,每村选拔7-9名“五老”人员作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监事会成员。监事会具有列席住房建设重大决策会议、加强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建设进度日常监督等权利,并对应设立了3个监督小组,每个小组均有懂专业知识的监事参加,由组长牵头负责相应领域的监督工作。目前,该镇在姚营、王河、苑庄等6个村设立了“五老”监事会,共参加农村住房建设会议90多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30多条,有针对性对150多项重大事项实施了全程监督,整改质量隐患90多条,走访群众17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0多起,为群众提供各类建房信息170多条,否决不合理资金支出近20万元。启动住房集中连片建设面积达14万平方米,未发生一起工程质量问题,有效解决了700户农户住房困难问题。
    在农房分配上,操作“阳光”。该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采取摇号形式对农房进行分配。同时,根据建设成本价统一分配新建住宅,确保村民在住上新房的同时,不影响生活质量。该区城头镇在对金城花苑小区276套住宅摸号分配上,充分体现阳光操作和公开透明,摸号选房对每一个程序步骤、每一个实施环节进行全程式、无缝监督。在摸号选房前,充分利用区电视台发布摸号选房信息,每天滚动播放,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面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摸号选房中,邀请区纪委、区公证处、区工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及购房户代表共同参加,全程参与“摸号选房”,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选房后,在小区售房处进行为期4天的公开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
    在全程监管上,把握“三个环节”,实现一个“共建”。该区在农房资金使用、工程施工质量、住房分配等方面,牢牢把握“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效”三个环节,通过大力开展“检建共建”活动,实施“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工程,深入推进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一是事前预防。该区制定下发了各项资金拨付管理细则,对农房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质量监管机制,对涉及农房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预防,使监督关口前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事中监督。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农房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和审计,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透明度。三是事后问效。建立项目建设工程验收机制,由纪检监察、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定点、对号验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建立健全农房资金、质量监管追踪问效制度,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界定责任,限期整改。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