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完成修改 持续筑牢燃气管理法治防线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今年1月我市启动《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工作。202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
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管和燃气经营者的安全责任,细化完善用户端安全管理和智慧燃气建设,推动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条例》规定,推动瓶装燃气市场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瓶装燃气配送制度,实行扫码领瓶、凭单配送、配送到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气瓶充装、配送、检验追溯智能管理。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将气瓶配送至燃气用户后,应当进行安装、调试,并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和用气环境等进行随瓶安全检查,如实记录存档。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立与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上传服务信息、检查记录等数据,并维护数据安全。
新修改《条例》进一步促进燃气工作全覆盖管控、全链条监管,对于规范燃气行业有序发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稳定优质供应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新修改《条例》为准绳,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十大攻坚行动”明确的任务分工,强化举措、力求实效,加快推进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提升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用户端燃气使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行业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
科室丨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燃气事务科
供稿丨孙维建
编辑丨刘 伟
审核丨甘胜滕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