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示范经验入选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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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2-12 16:20:00
12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清单》),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进一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水平。我市2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做法入选,其中“山东省枣庄市设立市级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公共传统建筑修缮、培育传统建筑工匠等。同时,充分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贷款,整合村镇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资金,累计融资7.5亿元用于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入选《清单》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激励机制;“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实操+综合考核”模式,完成了100多名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颁发传统建筑工匠证书,并要求辖区内从事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必须持有传统建筑工匠证书。”入选《清单》培育传统建筑工匠。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理念,立足鲁南地域特色,从法治保障、名录建设、活化利用三大维度发力。通过出台山东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调查认定第一批枣庄传统村落、打造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等举措,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走深走实。相关工作成效获国家及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已连续两年入选住建部可复制经验清单。
供稿:刘毅涵
编审: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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