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示范经验入选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二批)
12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清单》)。我市出台《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入选《清单》健全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制度,山亭区实施“榴枣归乡”工程在传统村落内孵化共富项目带动村民增收案例入选《清单》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多方参与机制,这些成果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是进一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总结各地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法规政策、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近些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山亭区探索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打造“传统村落保护+文旅融合+非遗传承”保护利用发展新模式,激活非遗传承发展,带动村民增收入,实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1>9山亭模式”。
此次入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枣庄市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继续秉承“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以传统村落为节点、连点串线成片,充分挖掘资源禀赋,认真处理传承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让传统村落成为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的载体,让枣庄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科室丨局村镇建设科
供稿丨刘毅涵
编辑丨刘 伟
审核丨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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