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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住建这一年】——打造“五大链条”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2 14:22:21
燃气安全是底线、是红线,更是生命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燃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责任链、任务链、保障链、设施链、监督链“五链”管理为抓手,主动应对燃气安全新形势新常态,从严从实、铁腕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构建燃气管理责任链,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等18个部门联合成立市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分管市长担任总召集人,明确工作职责规则,建立集中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市、区(市)两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推进作用,责任细化到位,压紧压实“属地、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属地监管责任体系、“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分工科学”的部门监管责任体系、“标准明晰、基础牢固、管理规范”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权属清楚、安全使用、宣传教育”的用户个人责任体系。探索建立镇街、社区和燃气企业“三方联动”燃气安全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触角”作用,协同推进安全知识宣贯、设施巡检、应急联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提升燃气安全风险基层防范治理能力。
区(市)镇街网格员开展入户安检宣传

构建全面覆盖任务链,

创新燃气监管机制。

相继制定并印发《全市岁末年初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城镇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围绕5大专项行动、10项工作任务,聚焦燃气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管网、用户燃气具、涉及公共安全人员的密集场所等关键环节,分领域、分类别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提请市安委会印发《枣庄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大起底式”摸底排查与“即查即改”落实整改同步推进,依托全国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完成1535名检查人员,10989家企业(单位)信息系统录入,已对10989家企业(单位)开展检查,排查进度达100%,发现问题隐患7999个,已整改完成7994个,整改率99.94%,建立动态更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构建适应发展保障链,

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镇(街道)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建立市、区(市)、镇(街)“三级管理”模式,提升燃气监管队伍履职能力。修订《枣庄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天然气管网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燃气企业和政府部门联动,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创新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完成第一轮摸底普查,指导山亭区率先印发实施方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全省会议上交流发言,推动全市“瓶改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政府开放日、燃气安全宣传“五进”、6.16安全宣传咨询日、警示集中宣传、燃气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活动,从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三个层面,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能力。
枣庄市(山亭)燃气天然气管网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政府开放日

构建标本兼治设施链,

提升燃气本质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适度超前、加快推进、一体落实燃气基础设施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更新完成全市4153公里燃气管网普查摸底台账,全面消除灰口铸铁管道、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运行满30年以上老化管道隐患。全方位推进燃气设施更新改造,2023年累计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27.5公里,全市11个老旧燃气管道改造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16950万元,完成62.61万户既有管道居民用户软管更新改造、10639家餐饮场所报警器安装。试点建成枣庄市燃气管网监测预警平台,在45.7公里地下燃气管线安装500台燃气监测设备,为政府、监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从日常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综合研判辅助分析及应急处置的全业务功能,使枣庄市成为山东省内第二家进行燃气管网微泄漏监测的城市。全市10家管道燃气企业均已稳步推进智慧燃气建设,逐步实现将气源供应保障、运行监测、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功能纳入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燃气监管信息化水平。

构建落实有力监督链,

改革督导检查方式。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连续三年将燃气服务保障纳入市政府对区(市)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督导调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补齐短板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强化燃气经营企业场站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度全覆盖巡查,建立“巡查+培训”相结合的模式,解决燃气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不会查、不会改、能力有限、水平不高”的问题,提高企业自查自纠能力,助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细走实。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印发工作提醒函、“四不两直”抽查、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包区(市)专项督导、聘请第三方“回头看”复查、下发工作通报等方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强化行业部门监督执法,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推进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以及“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区(市)对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进行区(市)自评,建立“一企业一档案”电子台账并动态更新,有效提升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能力。
供稿: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燃气事务科
编辑:刘  伟
审核:王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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