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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4-22 15:19:37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决策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关于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和提高中等偏下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意见》,在“保障面积标准”方面,保障家庭人口为1人的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2人的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其中,有房的保障家庭实际保障面积在以上补贴面积的基础上减去“有房”面积。在“补贴发放标准”方面,补贴发放标准保障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各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高于60%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5元;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各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5元;低保家庭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9.5元。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每月8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150元。(市住建发展中心住房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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