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考察团来我市考察新型城镇化工作
12月11日-12日,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行7人来我市考察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姜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吕凤仪及市住建局城镇化办公室有关人员陪同。
姜山向考察团一行详细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和城镇化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了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中的心得体会,播放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题片,向客人全面展示了我市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新变化。考察团一行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以城乡统筹、规划引领、品质提升等发展理念为指导,把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三大战役”的首要任务和“幸福新枣庄”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速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深入研究、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构建了“一主(中心城)一副(滕州)两组团(台儿庄、山亭)”的城市总体框架,形成了以中心城区为龙头、区(市)驻地为重点、示范镇为抓手、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四轮驱动、四级联动”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城镇化逐步实现了由“重形态向重质态、从偏重土地向重视人本、从粗放向精细、从模式向差异、从单个向组团、从求规模向重品质”等六个转化,新型城镇化对于扩大内需、优化功能、保护环境、辐射周边、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正面效应不断放大,城镇承载力、聚集力、辐射带动力不断增强。
考察期间,双方还就如何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城镇化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一致认为,要围绕支持城镇化发展,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户籍管理、土地管理、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积极营造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同时,推进过程中注意防范四大误区:防有城无市的过度城镇化,城镇化缺乏产业支撑,避免使新市民变游民、新城变空城;防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避免地方一哄而起搞大跃进,一味追求城镇化的高速度和规模扩张;防城镇化的“房地产化”,过度依赖土地财政,避免过高地价推高房价;防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消灭村庄,迫使农民“被上楼”、农村被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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