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往期回顾 > 住房保障专题 > 信息发布

住房保障工作简报(2011年第十一期)

作者:mashiqi 来自: 时间:2011-09-09 00:00:00

住房保障工作简报

 
 
  第十一期
 
枣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调度会议
 
    8月23日,市政府在薛城宾馆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家谊,副市长潘强,市政协副主席王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杰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黎主持会议,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以及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首先查看了薛城区燕山路棚户区回迁安置工程建设现场、西姚回迁安置小区、火车站棚户区回迁安置工程建设现场,并听取情况汇报。
    会上,张杰同志通报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情况,薛城区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情况介绍,市国土局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最后潘强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暨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区(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保障性住房开工,保障性住房整体开工率有了明显提升。截至8月20日,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4513套,开工率76.88%;其中薛城区、市直、滕州市、山亭区、峄城区开工率均达到100%,市中区、台儿庄区、高新区开工率不足35%。但区(市)之间进展不平衡,建设进度令人担忧,尤其与国家、省里“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的竣工率要达到60%以上、在今年10月底前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潘强要求:(一)实行倒计时。所有项目要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的竣工率要达到60%以上;今年10月底前要有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1/3的项目进入地上施工阶段、1/3的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二)强化责任意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不是想干不想干的问题,而是必须干的问题,是责任问题、是履职能力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各区(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完不成任务是要首先被问责的,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三)抓好统筹建设。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统筹抓好新旧项目;统筹抓好项目手续和施工。(四)解决资金问题。一是继续加大融资力度,积极与市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要在发行债券、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方面有所突破;二是科学使用资金;三是足额计提住房保障资金。(五)抓好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要按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根据各类保障房的需求情况,从现在开始立即着手制定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尽早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同时,注重总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验,寻找出其中内在和必然的规律,用于指导今后工作。
    潘强最后强调三点要求:(一)抓好质量安全。全市上下要继续抓住前段时间建设领域开展的质量安全“双百”整治行动这一契机,一如既往地抓好质量安全各项防范措施。不能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造价低、工期紧而忽视质量问题。要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所有安居工程都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群众监督。(二)确保数据真实。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派驻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组正在对各市县进行巡查,重点巡查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开工、数据是否真实。前段时间国家统计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省、市都转发了通知并提出了落实意见。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这次变革,规范普查核实和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农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的自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省市检查和抽查工作万无一失。(三)务求和谐稳定。大面积、大规模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是一件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严格政策、改进方法,又要防止强拆、强建,不能盲目蛮干。既要把好事办好,又要不出问题。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