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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经济适用住房开始受理

作者:szzhufangbaozhang 来自: 时间:2018-07-30 00:00:00

  根据《枣庄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39号)和《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的通知》(枣住建字[2016]31号)及(枣住建房字[2017]7号)文件精神,现将市中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房源等信息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家庭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2、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293元/年以下(含24293元/年)。
  3、申请地无住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达到晚婚年龄的大龄青年(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作为独立申请人申请住房一套。
  5、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农业转移人口,由其所在单位(企业)、街道(镇政府)或村(居)委员会,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不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签订合同或协议,未办理房屋登记的;
  2、有自建合法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
  3、已受赠与、继承但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
  4、最近1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记录的;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轿车、货车现值在5万元以上的(只有1辆用作经营谋生车辆除外);
  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批、审核、分配实行属地管理。城镇居民家庭到市中区住房办领取《枣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后,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房源信息
  (一)东方馨苑:位置:市中区人民东路南侧解放路东侧;1号楼、3号楼、4号楼为17层高层住宅;2号楼、5号楼、6号楼为11层小高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9.71—70.85平方米;一室一厅,建筑面积约:70.23平方米;小区配套设施:水、电、燃气、暖气、网通齐全;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980元。
  (二)青檀安惠家园一期、二期:位置:青檀南路西侧、十里泉路北侧;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5.43—68.74 平方米;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360元。
  (三)齐福家园:位置:枣曹线北侧、和平路东侧、原齐村镇曾店村原址;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小区配套:水、电、煤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400元。
  (四)明珠佳苑:位置:振兴南路以东、原石油铁路专线以南、大众路以北;高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72.45平方米;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3400元。住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际测绘为准,房屋价格最终以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受理方式:阶段性受理
  受理时间:自2018年7月3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受理地点: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办(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北侧)。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咨询电话:3318805 368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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