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军队退役人员及社会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业务名单公示
作者:mash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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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4 00:00:00
枣庄市房产管理局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中区军队退役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及社会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家庭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枣庄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前期的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购买经适房、配租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市中区军队退役人员及社会低收入购买经适房、配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9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下家庭收入、住房等基本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举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查不成立的给予配售、配租保障房。
举报受理电话:市房管局0632—3098568市中区住建局0632—3621087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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