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2017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受理时间、房源信息的公告
根据《枣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30号)、《枣庄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受理时间、房源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本次实物配租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所在区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含60%)的家庭;3、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13日;市中区住房办(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路北)
三、房源情况:1、齐福家园:房源85套。位于枣曹线北侧、和平路东侧、原齐村镇曾店村原址;多层住宅;户型:一室一厅;建筑面积约:42㎡。2、永安新型社区:房源1套。位于西昌路以东、兴华路以南永安新型社区内;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45㎡。3、安和家园:房源3套。位于西昌路以东、齐村镇齐东村;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45㎡。
咨询电话:0632-3318805 3621027
市中区住房办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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