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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201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szzhufangbaozhang 来自: 时间:2017-01-03 00:00:00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2017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

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根据《枣庄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的通知》(枣住建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销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计1264套。其中,青檀安惠家园一期、二期623套,广济小区二期21套,东方馨苑小区514套,齐福家园105套,怡华园二期1套(房源具体信息见附件1)。

二、申购家庭情况、销售程序和要求

(一)申购家庭基本情况

通过前期审核、复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家庭385户。其中,肢体残疾二级家庭3户,70岁(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以上老人家庭2户;普通申购家庭380户。对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以下简称《准购通知书》)。

(二)销售基本程序

1、优先保障家庭的销售程序。符合优先保障的申购家庭提前选房,不再参与选房顺序摇号。具体程序为:优先组家庭根据伤残等级进行排序,伤残等级相同的按年龄大小排序。肢体残疾二级家庭和70岁以上老人家庭顺序排序,安排序从所有房源中自由选房,监察人员、公证人员、相关部门领导等进行现场监督

2、普通申购家庭销售程序。普通申购家庭在优先保障家庭之后,采取摇号方式,按摇出的顺序号自主选房。由公证人员在优先家庭选房后进行摇号,所有优先家庭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由公证人员现场摇出选房顺序号。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基本要求

1、符合条件的每个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的家庭,参加选房后,15日内退出其他保障方式,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购房资格。

2、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属于国家政策性住房,不得私自出售、出租、出借、不得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用于经营。违规出售、出租、出借、闲置经济适用住房一年以上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由区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予以清退。

3、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承办者的相关责任。

4、对经摇取顺序号选定房源的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5、在规定时间内,交上住房房款的家庭,无正当理由不得退款,有特殊情况需退款的,扣除所交房款的5%作为违约金。在规定时间内,交不上住房房款的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三、公开摇号方式和程序

公开摇号,由优先组申购家庭、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由公证处公证人员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确定顺序号后,申购家庭按摇出的顺序号在所有房源中自主选房。

1、摇号时间、地点。时间:定于2017年1月9日上午9点30分。地点:原市房管局三楼会议室(振兴中路16号,振兴路与龙头路交界处房产交易大厅后院三楼)。

2、优先组申购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购通知书》(如委托他人,受托人需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委托书、《准购通知书》)按规定选房时间顺序选房。

    3、摇取选房顺序号。优先组分配选房结束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经公示合格的普通申购家庭导入电脑系统,由监察部门和优先家庭监督人共同进行监督,公证人员摇号,摇出后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名单一式四份,公证人员、住房保障部门、监察机构、现场监督(场外张贴公告)各一份,经公证人员、摇号监督人以及监察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生效。

4、现场公证并公告摇号结果。选房顺序摇号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进行公证摇号结果。摇号活动结束时,即时在现场外张贴公告。摇号结果在第二日的《枣庄日报》和枣庄市住房保障专题网页进行公告。(住房保障网址:http://www.zzjsxxw.gov.cn/zhufangbaozhang/

5、确认选房。申购人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告后,市中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通知申购人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房屋选定后去相关开发单位交付房款并签订合同,其他相关规定按开发单位要求办理。(选房具体时间和规则见附件3)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本次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活动,由枣庄市房产管理局、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房管局和市中区住建局抽调专人成立销售活动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部门对摇号销售进行全过程监督,公证处对摇号销售全过程进行公证。

咨询电话:市中区住房办3318805   3621027

投诉电话:市房产管理局3098568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枣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将在各媒体(报纸、网站等)向社会公示,由枣庄市房产管理局、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公告

2、选房具体时间和规则

3、2017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首次)销售活动日程计划表

附件1

 

2017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

房源信息的公告

 

2017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檀安惠家园一期、二期房源623套;位置:青檀南路西侧、十里泉路北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1.8—64.42 ㎡;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测价:每平方米2360元。

二、广济小区二期 房源21套;位置:青檀南路西侧、规划大众路两侧(石油公司南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4.1—64.78㎡;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气、暖气齐全。预测价:每平方米2560元 

东方馨苑小区 房源516套;位置:人民东路南侧,解放路东侧属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1号楼、3号楼、4号楼为17层,2号楼、5号楼、6号楼为11层。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9.71—70.85 ㎡;一室一厅,建筑面积:约70.23㎡;小区配套:水、电、燃气、暖气、网通齐全。预测价:每平方米 2980元。

四、齐福家园:房源105套。位置:枣曹线北侧、和平路东侧、原齐村镇曾店村原址;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72㎡;小区配套:水、电、煤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360元。

五、怡华园二期 房源1套;位置:鑫昌路南侧、西沙河东侧6号楼东一单元一层东户;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8.58 ㎡;预测总价:281397元(含储藏室)。

以上房源共计1264套,住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际测绘为准,房屋价格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附件2

选房具体时间和规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2017年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活动,按选房顺序号及规定时间进行选房。

二、公告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电话通知申购人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申购人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申购人通讯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责任由申购人自行承担,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房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

三、具体选房时间为:

1月12日上午1100号选房,    8:30分-12:00分;

1月12日下午101200号选房,  2:00分-5:30分

1月13日上午201300号选房,  8:30分-12:00分;

1月13日下午301385号选房,  2:00分-5:30分;

四、根据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房屋确认后领取《2017年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确认书上注明选房顺序号,分上下联,加盖住房保障部门中缝章,存根联申购人签字,申购人姓名、所选小区名称、楼号、单元、楼层、室号、开发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凭《选房确认书》与开发单位签订合同及按照开发单位规定办理交款、上房等手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选房人自动弃权:

1、选房人主动放弃选房的;

2、选房现场工作人员连叫3遍选房人序号、姓名后,选房人不在现场的;

3、选房人选房后,放弃所选住房的;

4、由于电话不畅通,造成联系不上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开发单位签订合同、办理房款交付、上房交接手续的。

六、凡本次弃权的购房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七、选房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公布,即为最终结果。

八、现场选房结束后,购房人应在选房确认书通知规定日期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九、推行购房人承诺书制度。在办理购房手续时,首先签订承诺书。购房人对房源状况、定期报告、主动退出及不得将房屋转借、转租、出售等内容做出承诺。

十、若有剩余房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分配方案。

附件3

2017年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活动日程计划表

11月3日 报纸公示销售活动实施方案、房源、符合申购家庭信息及相关事项。 《枣庄日报》及网站

21月9日 组织优先保障家庭,按伤残等级、年龄大小排序选房;由公证人员现场摇取普通家庭选房顺序号(10日在枣庄日报和住房保障专题网页公告)。 上午9时30分,原市房管局三楼会议室(振兴路与龙头路交界处房产交易大厅后院)

31月10日-11日 电话通知申购人领取准购通知书、选房时间表等事项 区住房办(振兴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路北)

41月12日-13日 根据公示顺序号进行选房。 原市房管局院内(振兴中路16号,振兴路与龙头路交界处房产交易大厅后院)

51月13日-25日 购房人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1、青檀安惠一期、二期、广济小区二期(房屋建设开发中心);2、东方馨苑(天园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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