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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2016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公示公告

作者:szzhufangbaozhang 来自: 时间:2016-11-18 00:00:00
    枣庄市市中区2016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通过前期的申请、审核、低收入(低保)家庭认证、打分等程序,最后符合此次配租条件的家庭共计114户。根据省、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现将市中区2016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信息、家庭得分情况、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告,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一)永安新型社区3户:位于西昌路以东、兴华路以南,具体为廉租房2号楼,2层东14户、东17户、3层东6户。(二)和谐家园2户:位于十里泉铁路专线以西、人民路以北,具体为7号楼东4单元2层中户、7号楼东4单元3层中户。(三)西昌小区3户:位于青檀北路以西、利民路以北、原耐火材料厂院内,具体为4号楼东3单元2层东户、5号楼东1单元1层西户、物业楼1单元3层东2户。(四)道南里小区1户:位于青檀北路以西、君山路以北,具体为5号楼东1单元802室。(五)安和家园小区4户:位于西昌路以西、齐村镇齐东村,具体为1号楼东4单元501室、3号楼东2单元501室、601室、东4单元603室。(六)齐福家园小区177户,位于枣曹线以北、齐村镇曾店村原址。
    二、实物配租家庭得分、选房顺序公示。(另附)
    公示期满后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中区住房办(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路北)领取《枣庄市市中区公租房实物配租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及选房顺序号。
    领取时间为:12月1日、2日。业务电话:3318805   3621027
    三、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上午1—55号选房,下午56—114号选房,签订《选房确认书》。
    四、选房地点:
    市中区住房办(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路北)
    五、选房规则:
    1、申租人凭本人身份证、《通知书》及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房,原则上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选好后签订《选房确认书》。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五年内不再受理该户家庭的实物配租申请。
    2、在申租人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选房结果一经现场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申租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即刻离开选房现场,不得逗留喧哗。
    4、申租人选房后于2016年12月6日至12月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选房确认书》及住房保证金1000元和一年租金约1200元(低收入家庭)到市中区住房办,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领取《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
    5、申租人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入住的,一律视作自动放弃租赁权,区住房保障部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家庭的实物配租申请。
    6、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直接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追缴租赁期间的市场租金,区住房保障部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家庭的实物配租申请。
    7、选房并签订公租房合同后凭《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与房管物业部门办理房屋交接。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业务受理地址:市中区住房办(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路北)电话:3318805  3621027
    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632-3687366  362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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