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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区2015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房源信息等有关事项的信息公告

作者:mashiqi 来自: 时间:2015-05-06 00:00:00

2015年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条件、审核程序、房源信息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现将市中区2015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房源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家庭(或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本地户籍;

2.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3.无住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二)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未办理房屋登记的;

2.有自建合法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

3.已受赠与、继承但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

4.最近1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记录的;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轿车、货车现值在5万元以上的(只有1辆用作经营谋生车辆除外)。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批、审核、分配实行属地管理。城镇居民家庭到市中区住房办领取《枣庄市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后,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枣庄市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住房办扫描)及复印件(办事处留存);

3.房产证明原件(住房办扫描)及复印件(办事处留存);

4.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办事处留存);

5.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办扫描)及复印件(办事处留存);

6.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家属、革命烈士家属、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户、孤儿、残疾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住房办扫描)及复印件(办事处留存)。

(二)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实行居委会、办事处、区住房办“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制度。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后提出初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查不成立的报送市中区住房办。市中区住房办向房产管理、房屋征收等部门核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将核对通过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进行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财产状况信息核对并公示,出具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区住房办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查不成立的,报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三、房源信息

此次房源为东方馨苑;青檀安惠家园一期、二期;广济小区二期;怡华园二期共五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房源共1656套。住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际测绘为准,房屋价格最终以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一)东方馨苑:房源764套;位置:市中区人民东路南侧解放路东侧;1号楼、3号楼、4号楼为17层高层住宅;2号楼、5号楼、6号楼为11层小高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492套),建筑面积约:69.7170.85;一室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70.23;小区配套设施:水、电、燃气、暖气、网通齐全;预计竣工时间:20151231日;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980元。

(二)青檀安惠家园一期:房源337套,具备入住条件;位置:青檀南路西侧、十里泉路北侧;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5.4368.74 ;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360元。

(三)青檀安惠家园二期:房源441套;位置:青檀南路西侧、十里泉路北侧;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7.4469.01 ;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计竣工日期: 201511月底。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360元。

(四)广济小区二期:房源:108套,具备入住条件;位置:青檀南路西侧、规划大众路两侧;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7.1969;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暖气齐全。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560元。

(五)怡华园二期:房源:6套,具备入住条件;位置:鑫昌路南侧、西沙河东侧;多层住宅;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6.6369.04;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暖气齐全。预测价格约:每平方米2960元。

四、受理申请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201556日至76日,受理地点:枣庄市青檀中路10号院内(小青岛酒店南50米路西)枣庄市房屋建设开发中心一楼,电话:5121516,逾期不再受理;《枣庄市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交表截止时间:201573116时,交表地点:市中区住房办服务大厅(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100米路北),电话:3318805

受理日期截止后,市房产管理局和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申请人数和房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分配活动。

特此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电话:5121516

咨询电话:市房产管理局:3098568  市中区住房办:3318805   

 

枣庄市房产管理局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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