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住房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公告
作者:mash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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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30 00:00:00
市中区住房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公告
根据《市中区2014年廉住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字[2014]49号)及相关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规定,现将配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配租房源共796套。其中,广济小区(二期)178套;道南里小区50套;安和家园小区228套;齐福家园小区340套。
配租条件:申请此次廉住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家庭或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取得市中区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2、家庭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正在领取低保金的或经民政部门认证为低收入家庭的。3、无房户或拥有私有房产人均建筑面积1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4、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正常审验的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居委会查询,申请日期2015年1月30日至2月13日。具体配租房源、配租条件、配租顺序、办理程序、计分标准等详细信息见《市中区2014年廉住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字[2014]49号)或登录"枣庄市住房保障专题网页"公示公告中查询。
咨询电话:0632 – 3318805 3687366
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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