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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mashiqi 来自: 时间:2013-09-01 00:00:00

 


 

市房产管理局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房字[2013]53号
 
市(区)有关部门:
    现将《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房产管理局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3年度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级一系列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中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销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计1533套。其中,青檀安惠家园(一期)800套、广济小区(二期)592套、怡华园小区(二期)136套、西昌小区1套、和谐家园4套。具体房屋户型、面积及销售价格见附件3。
    二、申购人员情况、销售程序和要求
    (一)申购人员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摇号申购人员共计1829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37户(含见义勇为家庭1户);轮候家庭94户,截至2011年5月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下简称《准购通知书》)且2011年5月10日分配时未入围的家庭;具备购房资格的普通申购家庭1698户,2011年5月11日后的申请家庭。
    (二)销售基本程序
    1、关于重点优抚对象销售程序。共计37户。根据民政部门出具优抚名单,对符合优抚政策的申购家庭,在摇号分房前采取现场两次抓阄选房,不再参与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摇号。第一次抓阄确定第二次抓阄顺序号,第二次抓阄确定选房顺序号。从所有房源中自由选房。
    2、关于轮候家庭销售程序。共计94户。在重新换发《准购通知书》后,不再参与选房资格阶段摇号,直接进入摇号选房阶段。
    3、关于普通申购家庭销售程序。共计1698户。参加两次摇号。第一阶段摇号,采取现场电视录播方式,由代表摇号选取此次正选购房家庭、候补购房家庭。第二阶段摇号,正选购房家庭、候补购房家庭在领取《准购通知书》、《注意事项明白纸》和入场券后,进入摇号现场,自主摇号,选定住房。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基本要求
    1、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用于经营。违规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一年以上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经查实,由区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3、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承办者的相关责任。
    4、对经摇号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摇号选房或摇号选购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5、申购人选定住房后弃权的,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三、公开摇号方式和程序
    公开摇号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社会公信力代表和申购人代表摇号产生正选购房家庭、候补购房家庭及其选房顺序。第二阶段,按照第一阶段摇号选房顺序,购房人自主摇号,选定住房。
    (一)第一阶段摇号方式和程序
    1、摇号方式。采取电视录播、电脑摇号的方式,由社会公信力代表和申购人代表,通过电脑摇号产生正选购房家庭、候补购房家庭及其选房顺序。
    2、摇号时间、地点。时间:定于2013年9月5日上午9点。地点:市中区电视台演播室。
    3、社会公信力代表。邀请市中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检察院、工会、人社局、民政局及枣庄市直相关部门人员作为社会公信力代表,共计7名。代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提前公示。
    4、申购人代表。从1792户申购家庭(不含37户重点优抚对象)中,随机选取100名作为申购人代表参加第一轮摇号的现场监督。再从100名申购人代表中,随机产生8名代表作为摇号人和监督人。上述申购人代表名单将在报纸上提前公示。
    5、摇取正选购房家庭、候补购房家庭的轮数设定。本阶段摇号进行5轮。摇号将产生正选购房家庭1496户(含94户轮候家庭),候补家庭296户。第1-2轮各摇出500户正选购房家庭,第3轮摇出402名正选购房家庭,共计摇出1402户正选购房家庭资格;第4轮摇出296名候补购房家庭及候补顺序号。第5轮,将94户轮候家庭数据导入正选购房家庭数据库后,摇号产生1496户正选购房家庭选房顺序。
    6、摇号录播具体步骤。(1)确定现场摇号人和摇号监督人。在电视现场录制时,选取社会公信力代表、申购人代表各5人作为摇号人;选取社会公信力代表1人和申购人代表2人作为摇号监督人。10名摇号人分成5组,每组2人(社会公信力代表、申购人代表各1名)依次进行现场摇号。3名摇号监督人负责现场监督。操作时,由社会公信力代表(或申购人代表)摇号人进行摇号微机键盘操作,申购人代表(或社会公信力代表)摇号人发布开始、停止的指令,摇号监督人采取旁站式监督。
    (2)现场录播。由电视台主持人担任主持。公证员、监督员、摇号工作人员到位,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摇号基本情况,宣读摇号规则及注意事项。
    (3)导入摇号数据。在公证员、监督员的监督下,检查摇号电脑设备,并由工作人员现场把摇号数据和程序导入电脑。
    (4)电脑试摇。由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当场试摇一至三轮,确认摇号软件和设备无误后,10名摇号人分5组依次上台摇号。每摇出一轮结果后,当场打印摇出购房人名单,名单一式四份,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人员、住房保障部门、监察机构各一份,经公证人员、摇号人、摇号监督人以及监察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生效。
    (5)现场公证。摇号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摇号结果。
    (6)结果公示。摇号活动结束时,即时在摇号现场外张贴公告。摇号结束后,摇号结果在次日《枣庄日报》和枣庄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第二阶段现场摇号方式和程序
    1、摇号方式。由购房人按照选房顺序号在摇号电脑上依次摇号选房。
    2、摇号选房时间、地点。因购房人数较多,摇号选房时间分为9月23日、24日两天。第一天正选购房家庭前800户,第二天正选购房家庭696户和候补购房家庭296户。地点:枣庄市体育馆。
    3、邀请社会监督代表。邀请市中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总工会、人社局、民政局、市中区街道(社区)等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摇号选房过程。
    4、摇号选房程序。
    (1)购房资格人进场。经公示合格的正选和候补购房家庭凭本人身份证、《准购通知书》、入场券等证明材料进入摇号选房现场,每户购房人家庭只能进场1人。
    (2)宣读摇号选房规则。公证员、摇号工作人员到位,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摇号基本情况,宣读摇号规则及注意事项。
    (3)确定摇号选房监督员。由公证人员提前选定2-5名购房人作为监督员,在选定的监督员中,至少保证有2人监督当天摇号选房全过程。
    (4)开始摇号。购房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上台摇号选房。
在全部正选购房家庭摇号选房后,如因正选购房家庭弃权导致房源剩余,由候补购房家庭按选房顺序依次替补摇号选房,其余未能进入摇号选房的候补购房家庭自动丧失摇号选房资格。
    (5)确认购房。购房人摇号选定住房后,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购买或放弃。
    (6)现场公证。摇号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摇号结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本次市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活动,由枣庄市房产管理局、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房管局和市中区住建局抽调专人成立销售活动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区)纪检监察、工会、人社、民政等部门对摇号销售进行全过程监督,鲁南公证处对摇号销售全过程进行公证。本次摇号销售活动计算机软件由枣庄学院教授编制,并经权威部门鉴定。第一阶段摇号录制工作由市中区电视台协助完成,第二阶段摇号现场3名主持人由市中区电视台负责。
    咨询电话:市房产管理局5118802  市中区住房办3318805
    投诉电话:市房产管理局 5118000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枣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枣庄市房产管理局、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第一阶段录播摇号具体实施细则
2、第二阶段现场摇号选房具体实施细则
3、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公示
4、截止2013年5月已公示的符合条件申购家庭信息
5、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日程计划表
 
 
 
 
 
 
 
 
 
 
附件1
第一阶段录播摇号具体实施细则
 
    一、本次细则适用于2013年度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第一阶段录播摇号,主要是摇号选出正选、候选购房人及选房顺序,具体方式和步骤按《2013年市中区摇号经济适用住房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二、摇号采取电脑摇号电视录播的方式,由社会公信力代表、申购人摇号代表现场摇号。摇号所使用的电脑、摇号程序和申购人及房源数据等均在摇号开始前,由鲁南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查验并封存保管。
    三、电脑摇号公证由鲁南公证处全程公证,市(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民政、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申购户代表现场监督。
    四、参加现场摇号录播活动的申购人代表从公示后合格的申购人中随机抽选,代表人资格在《枣庄日报》公示。申购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方能进入摇号录播现场,并按座位图示就坐。
    五、根据《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住建字[2011]4号)的规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重点优抚家庭由市中区民政局出具证明。
    六、申购人摇号代表、申购人代表监督员8人(1人备选)事前从申购人代表中随机选出并提前公示,分别负责现场摇号和监督。
    七、社会公信力摇号代表和监督人员共7人(1人备选),由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总工会、人社、民政等部门领导担任。
    八、每次摇号的时间不得超过90秒,计时员会提前5秒提醒摇号代表时间到时,结束摇号。
    九、每轮摇号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摇号结果打印成文本一式四份,公证人员、摇号监督员、住房保障部门、监察机构各一份,经公证人员、摇号人、摇号监督员以及监察人员现场签字生效,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确认。
    十、摇号结果在摇号现场、次日《枣庄日报》和市中区住建局网站(http://www.zzszjs.gov.cn)公布。
    十一、公示结束后,将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正选购房家庭和候补购房家庭到市中区住房办领取《准购通知书》,并书面告知参加摇号选房的具体时间、地点。
 
 
 
 
 
 
 
附件2
 
第二阶段现场摇号选房具体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只适用于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第二阶段现场摇号,主要是第一阶段确定的购房人现场摇号选房,具体方式和步骤按《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二、只有领取《准购通知书》的购房人才能参加本次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选房。
    三、摇号选房的公证和监督。此次摇号选房全程由鲁南公证处公证,市(区)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和购房人监督员现场监督。购房人监督员,由公证人员提前从购房人中选定2-5人担任。
    四、购房人选房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购房人根据第一阶段确定的选房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自行操作电脑摇号选定住房。每位购房人只能进行一次摇号选房,选房时间限定20秒。购房人选定住房后,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购买或放弃。
    五、购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参加摇号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摇号选房。被委托人必须持有购房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购房人身份证、《准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方视为有效委托。否则,委托无效,不得选房。
    六、摇号选房时,购房人须向工作人员交验本人身份证、《准购通知书》,经核证无误后方可摇号选房。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向工作人员交验委托人(即购房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准购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经核证无误后方可摇号选房。
    七、在全部正选购房家庭摇号选房后,经公示不符合购买条件取消摇号选房资格,或因正选购房家庭弃权选房,由候补购房家庭依次递补;未能进入递补摇号选房的,其选房资格自动丧失。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购房人自动弃权:
    1、购房人主动放弃摇号选房的;
    2、主持人连唱3遍购房人摇号选房序号、姓名后,购房人不在现场的;
    3、购房人摇号选房后,放弃所选住房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购通知书》的;
    5、购房人摇号选房确认后,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
    6、购房人摇号选房确认后,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上房入住手续的。
    九、凡本次销售活动弃权的购房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十、摇号选房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十一、现场摇号选房结束后,购房人应在选房确认书通知规定日期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十二、推行购房人承诺书制度。在办理购房手续时,首先签订承诺书。购房人对房源状况、定期报告、主动退出及不得将房屋转借、转租、出售、擅自装修等内容做出承诺,按政策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三、若有剩余房源,根据实际情况,在公示后,另行制定分配方案。
 
 
附件3
 
2013年市中区拟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房源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住建字[2011] 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青檀安惠家园一期
    房源:800套;位置:青檀南路西侧、十里泉路北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1.8—64.42 ㎡;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齐全,规划设计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尚未覆盖该小区,待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热源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实施供热)。预计竣工日期: 2013年11月底;购房人上房时间: 2014年5月底。预测价:每平方米2360元;预交金额:具有预售资格,青檀安惠家园预售每套预交6万元。
    二、广济小区二期
房源:592套;位置:青檀南路西侧、规划大众路两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4.1—64.78㎡;小区配套:内配建幼儿园,水、电、煤气、暖气齐全。预期竣工日期:2013年12月底;购房人上房时间:2014年5月底;预测价:每平方米2560元;预交金额:具有预售资格,广济小区二期预售每套预交7万元。
    三、怡华园二期
    房源:136套;位置:鑫昌路南侧、西沙河东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0.96—64.72 ㎡;预期竣工日期:2013年12月底;购房人上房时间:2014年6月底;预测价格:每平方米2960元;预交金额:认购保证金8万元;其他情况:该小区各种手续正在变更办理中,暂时不能办理贷款手续。
    四、西昌小区
    房源:1套;位置:胜利西路北侧、西沙河东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4.32㎡;小区配套:水、电、煤气齐全,暂时无暖气供应;房屋均价:每平方米2360元;交款方式:现房,一次性交足房款186278.58元。
    五、和谐家园小区
    房源:4套;位置:人民路北侧、直属粮库东侧;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70.21-72.70㎡;小区配套:水、电、暖、煤气齐全;房屋均价:每平方米2600元;交款方式:一次性交足房款。10号楼东4单元2层东户,建筑面积72.53㎡,现房,总房价219016.80元(含3050元装修费);11号楼东2单元5层西户,建筑面积70.21㎡,现房,总房价169440.18元;13号楼东4单元1层东户建筑面积72.70㎡,现房,总房价207227.00元;17号楼东3单元4层西户,建筑面积70.52㎡,现房,总房价全款185766.40元;其他情况:该小区10号楼东4单元2层东户是2011年9月27日退出,由于原购房人贷款等原因,该房购房合同至今未能收回,该套住房如再次分配两年内不能办理贷款手续及签订购房合同协议。
以上房源共计1533套,住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际测绘为准,房屋价格最终以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附件4
 
截止2013年5月已公示的符合条件申购家庭信息
 
    1、重点优抚对象36户和1户见义勇为优抚家庭;
    2、2011年5月10日参加摇号选房未选到房的轮候家庭94户;
    3、普通申购家庭1698户。
    共计:1829户
 
 
附件5
2013年市中区摇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活动日程计划表
 

序号

日期

内容

地点

备注

1

823

1792户申购家庭中摇号产生100名申购家庭代表参加第一轮摇号活动,并从其中随机摇号产生8位摇号人和监督人。

原市住房办三楼会议室(青檀中路10号)

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视录像,社会公信力代表和市(区)相关领导监督

2

826

报纸公示销售活动方案、房源、申购人信息及相关事项

《枣庄日报》

 

3

830

组织36户优抚对象和1户见义勇为家庭抓阄选房

原市住房办四楼会议室(青檀中路10)

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视录像,社会公信力代表和市(区)相关领导监督

4

95

第一轮摇号(摇号产生正选购房家庭和候补购房家庭及其选房顺序号)

市中区电视台演播室(振兴北路139)

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视录像,公信力代表、申购人代表现场监督

5

96

报纸公示正选购房家庭、候补购房家庭及选房顺序号

《枣庄日报》

提醒领取准购通知书时间等事项

6

910-20

发放准购通知书、第二轮摇号选房入场券及明白纸

市中区住房办(振兴中路龙头市场西门向东100米路北)

 

7

923日,924

第二轮摇号选房(购房人自主摇号,选定住房。)

市体育馆(文化中路32号)

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视录像,公信力代表、申购人代表现场监督

8

925日至1020

购房人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

1、青檀安惠、广济小区二期(房屋建设开发中心);2、西昌小区(天一置业);3、怡华园二期(永安置业);4、和谐家园(天园房产)。

9

1030

视房源剩余情况,公示弃房房源信息及另行分配方案

《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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