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七项硬措施强力推进棚改
为确保棚改目标任务完成,我市推出“七个不”措施,强力推进棚改工作。
实施规划“不走样”。一是高点定位不走样。围绕“城市建设”变“城市经济”这一目标,把总体目标任务化,工作任务项目化,所有项目具体化,具体实施精品化;二是审批把关不走样。从放线、验线到批后监管,从严掌握;三是严格考核不走样。成立棚户区改造规划督察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规划执法检查,建立规划实施跟踪管理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等社会各界监督,把棚户区改造由规划实施单一部门管理变为全社会共同监管,由政府单方推动变成全民共同推动。
征收房屋 “不添乱”。一是搞好新老条例、新老办法的衔接,建立完善新的房屋征收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三者的职责,做到征收主体合法。二是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有关规划和计划,实现征收要件合法。三是准确把握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决策过程、补偿方式和标准、完善风险评估和法律服务机制,确保征收程序合法。
建设样板 “不落俗”。树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标准,以及建设项目相关规范,着力打造16个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凸现各自城市特色,达到“花开满园、千姿百态”的效果,实现城市形象、产业形态、服务功能的跨越式转变。具体工作首先是把好设计单位准入关,示范项目必须由高水平、高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次把住规划深度关,所有示范项目必须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增强可实施性。第三是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坚持完善规划方案公示制度,将16个示范项目的修建性详规置于市民监督之下。
建筑垃圾“不废弃”。依据国家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打造棚户区改造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新亮点,探索建筑垃圾现场处理再利用工作的开展。
改造彻底“不遗漏”。对破产或改制企业的棚户区,按照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以老城区特别是市南区市属企业为突破口,分清轻重缓急,以点带面,有序推开棚改工作。
工程质量“不出事”。建立“蓝、黄、红”三级预警机制,对棚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全覆盖监管。对工程质量一般的,给予蓝色预警,批评教育;对工程质量有突出问题的,给予黄色预警,给予通报和一定行政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降低资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所有棚改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全部推行监理招标制,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推进工作“不手软”。一是建立完善综合考评机制,增加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的考核权重,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二是建立完善问责机制,对完不成棚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人严肃问责。三是建立完善综合督查机制,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棚改指挥部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周调度,半月政府信息专报,内部月通报,季度媒体通报,半年新闻发布会通报,让市民监督评价。加大协调力度,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切实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高质高效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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