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专题调研棚户区改造司法保障工作
作者:penggai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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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13 00:00:00
6月28日至7月9日,市法院拆迁类案件指导组到区(市)法院就如何更好地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组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区(市)法院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汇报,对正在审理中的拆迁案件进行了研究。
市指导组在调研中强调,各区(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把依法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判的头等重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做好;要在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优良的司法服务上下足功夫,做好文章:一是超前服务。要走进棚户区改造一线,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研究论证,主动提供司法意见和法律咨询,预防涉法涉诉纠纷发生。二是重心下移。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部拆迁类行政案件全部交由基层法院审理。市法院将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区市法院棚户区改造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今年行政审判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单独进行考核。三是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要坚持重大案件协调通报制度,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对没有协调余地或当事人明确不接受协调的案件,要当断则断,不能久拖不决。四是要加强沟通。建立起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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