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penggai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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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5-25 00:00:00
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强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保证棚户区改造项目依法、高效、优质、廉洁、规范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与权限,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推进作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强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规范运作,达到预期的目标,按时保质地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二、监督检查的主体
为确保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全方位参与、全过程监督,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市纪委驻棚改办效能监察办公室合同市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对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区(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市、区(市)棚改办负责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棚户区改造项目运作中的关键环节和容易出现的问题,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检查。当前,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加强对规范推进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中是否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政府主导就是由政府主导规划编制、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并在改造全过程发挥政府主导和监督管理作用;开发秩序是否规范,是否坚持市里主导规划、区政府主导开发和征收、企业主导建设模式;是否对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开发次序,把握利益平衡。
2、加强对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棚改项目在立项(是否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和审批)、环评(是否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出让是否规范、是否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规划(是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是否坚持市主导规划)、招投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问题,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欺诈行为)、基本建设程序等方面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依法合规。
3、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区(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工作进度的问题;监督检查有无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吃拿卡要等干扰阻碍项目推进的行为。
4、加强对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坚决纠正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5、加强对棚改工程项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检查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和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从各职能部门中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市和各区(市)要认真研究制定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按计划完成。市里定期(2个月)对区(市)棚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2、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市)要按照《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办法》、《枣庄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监督办法》、《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和行政问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参与、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问题较多、进展较慢的项目,采取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的形式进行现场督办,促进棚改项目顺利进行。
3、设立举报电话。增加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对土地征收、棚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4、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预防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监督检查的措施和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棚户区改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2、认真整改问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既要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也要注意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监督检查中,采取下达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3、严明工作纪律。在监督检查中,要严明工作纪律,对贯彻落实政策措施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失误、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据《枣庄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拆违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和责任追究。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线索,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棚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挤占、私分等行为,严肃查处在项目投资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政纪党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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