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

作者: 来自:中国建设报 时间:2016-01-11 00:00:00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7日召开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现场会和棚改工作座谈会上,山东、浙江等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让百姓早日入住公租房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键词:

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

亮点:

济南市政府投资建设的2.75万套公租房(含廉租房),已累计分配2.4万套,分配比例达87%,所有已竣工房源实现了100%分配入住,实现公租房“叫好又叫座”。

做法

■抓好选址、质量和配套三个环节,切实增强公租房的吸引力,为分配入住奠定坚实基础。

市本级投资建设的5000余套廉租房选址在市中心优质区位,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基本满足了保障家庭的工作、生活和子女入学等需求,入住率始终保持100%。

坚守“质量就是生命”理念,严把“设计、招投、施工、材料”四个关口,实施公租房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在2012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综合执法检查中,抽检项目的符合率和基本符合率均达100%。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保障性住房质量免检城市”。

除抓好水、电、暖、气、绿化等“大配套”外,为新建公租房配备了油烟机、燃气灶、整体厨房、热水器四件“小配套”。

■降低门槛、预先分配、电脑摇号,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适当放宽户籍、财产和收入等政策准入限制,把更多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发布公告,让公租房需求群体自行预申报,提高了公租房的分配效率。建立分配对象、标准、程序、过程、房源、结果“六公开”分配制度,自主开发了住房保障审核管理系统,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推出涵盖房屋管理、社区管理、治安管理、物业服务、爱心服务和自我服务“六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综合运营管理模式,引入志愿者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慈善工作站、居家养老工作站、就业指导服务站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大幅提高住户满意度。

自加压力加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

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亮点:

2015年,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任务21.6万套(户),其中棚户区改造18.75万套(户),历年开工项目今年基本建成16.9万套。1月~6月,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1.47万套(户),其中棚户区改造18.23万套(户),基本建成18.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9.4%、97.2%、109.2%。

做法:

■规划编制突出“实”字。把需求最迫切、群众意愿最强烈、实施条件最成熟的项目放在规划前期优先实施,条件不够成熟的创造条件实施,确保规划年度计划如期实施。预计到今年年底,将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任务95万套左右,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计划安排突出“早”字。提前计划、滚动实施。一般项目,在年初安排下一年度初步计划。征收拆迁难度大的棚改项目,几年前着手前期工作。今年全省500余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90%以上已经在去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了各项前期工作。

■部门配合突出“紧”字。发挥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明确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土地供应等方面的职责,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哪个部门责任。

■实施机制突出“活”字。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力量的作用,今年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已占年度建设总量的52.6%。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借助外力,通过BT、BOT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加快推进年度计划尽早实施。

■督促检查突出“严”字。省政府建立省级专项巡查制度和住房工作考核约谈制度。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建立了实施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对实施进度落后的地区,约谈政府分管负责人,并在年度城市住房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

提高棚改贷款提取使用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加快国开行贷款资金使用

亮点:

全区198个棚改项目申请国开行项目贷款,截至6月底,共获得国开行贷款授信额1242亿元、

批准合同额805亿元,已正式签订合同额733亿元,累计发放额422亿元,贷款发放率为57.6%。

做法

■明确目标责任,成立棚改融资领导小组,明确国开行贷款使用的任务量和时限,提出今年6月底前各地国开行贷款提取比例达到已签订合同额度的60%以上,9月底前达到80%以上,12月底前达到90%以上的要求。

■加强对国开行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率。与国开行广西分行建立协作机制,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并制订工作方案。每月,到各市县进行指导,帮助市县分析解决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探讨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推进等工作。开展全区性的贷款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信贷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效率。

■适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申报指引》、《广西棚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贷款借、用、管、还的流程和各方责任,有效提高了贷款提取的效率。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棚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棚改贷款使用的范围以及货币化安置、“以购代建”安置均可百分之百使用贷款。在棚改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国开行可从项目贷款中预付5000万元,用于向棚改住户支付拆迁征收预付款。

■创新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梧州市已完成河东旧城棚改项目(一期)采用政府购买模式融资的试点工作。项目承建方通过政府采购从国开行融资8亿元,支持2760户棚改。
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棚改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

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亮点:

确定武汉、宜昌、荆门、荆州等作为首批试点城市,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支持棚改,预计2015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支持棚改贷款160亿元,其中湖北省各地市县100亿元,武汉市60亿元。目前,武汉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授信61亿元的江岸区二七沿江商务区六期棚改项目,已通过国开行湖北省分行贷委会审议,并报国开行总行待审。

做法:

■设计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的七个步骤。一是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办法意见,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及程序、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操作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将棚改纳入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是确定地方政府授权的有预算权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四是确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棚改采购。五是确定承接主体为社会资本,也可是社会资本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六是将采购资金纳入未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七是购买主体与借款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与国开行合作,利用棚改省级融资平台与各地平台公司组建社会化、市场化的主体,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工作。一是组建融资主体。省长江投与各地城投(房投)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的当地市场化主体。二是筹措资本金。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夹层融资,让社会资本阶段性参与,政府以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弥补。三是确定采购资金额度。合资公司作为市场化主体参与棚改项目建设,地方政府支付采购资金。

创新方式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

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

亮点:

2015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筹集)27.1万套,截至6月底,新建项目已开工(筹集)12.5万套,开工(筹集)率为年度计划的46.3%。全区完成棚户区改造5.18万户,货币化安置2.18万户,完成率达到42.1%。

做法:

■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全区今年确定的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为36%,在下达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时,将货币化安置计划单独列出,逐级分解货币化安置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组织专题培训。举办棚改货币化安置专题培训班,各地州及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住房保障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沈阳、黄石等地的做法和经验。

■完善支持政策指导。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落实棚改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指导各地做好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创新实施方式。根据棚户区居民的意愿,积极搭建平台,与房地产企业联系,合理降低房屋价格,确定购房优惠价;提供多处低价房源供居民选择,组织居民参观市场上的存量商品住房;组织房产企业、居民代表、棚户区改造企业召开棚户区项目异地安置协调会,协调解决棚户区居民购房中出现的问题。部分地区采取回购棚改居民住房的形式实施棚户区改造,棚改居民可自由支配补偿款,也可以以成本价购买棚改安置住房,调动了棚户区居民参与棚改的积极性。

■纳入巡查及年度考核。将棚改货币化安置情况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和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地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对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开展滞后的地州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地州也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指导市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以棚改带危改 以危改促棚改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

加快城市危房改造

亮点:

2013年7月,启动城市D级危房改造工程,利用两年时间一次性改造3.98万户、191.9万平

方米城市D级危房。到2014年年底,城市D级危房安置住房全部竣工,居民回迁入住。

做法:

■开展排查鉴定。对全省城市危房进行拉网式普查和鉴定,出台《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对排查鉴定的范围、标准、步骤等作出具体规定。由60余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12个鉴定组,经过现场排查检测鉴定,确认全省城市D级危房3.98万户需要拆除改造。

■高位统筹推进。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提出“快查、快定、快迁、快拆、快建”的“五快”要求,通过就地安置、货币安置、分散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群众“迁得出、拆得掉、安置好、稳得住”。各地把危房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以棚改带危改、以危改促棚改”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实施整体改造。

■完善支持政策。省政府出台两个指导意见,提出六项优惠政策。提高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对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只收房屋建筑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对特殊困难户,免收扩大面积部分费用;对在规定征收时限内迁出的居民,选择实物安置的,予以原征收面积20%的奖励。

■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向国家争取一块、省里补助一块、地方配套一块、企业让利一块、个人拿出一块,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企业让利和居民个人出资,为加快危房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出台城市D级危房改造具体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加大优惠力度,鼓励居民搬迁。坚持边查、边拆、边开工,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超常规推进改造工作。

加强台账管理 提升保障水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

加强棚改项目台账管理

亮点:

多部门协作,建立年度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台账;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填报具体项目,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更新项目建设进度数据;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确定台账填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台账填报工作。

做法:

■建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动态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批准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随时受理审查市州申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凡经批准立项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库动态管理。在安排下年度计划时,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同时,以确定的项目为基础,建立年度项目台账。

■建立项目建设节点完成监控制度。利用棚改项目台账信息,切实加强项目进度控制,将项目开工、基础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时间落实到年月,并纳入督促检查的重点,定期通报。

■建立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台账制度。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棚改和公租房分配台账报送工作的专题培训,要求每个市州、县市(区)安排两名统计人员,实行AB岗负责制,确保每月报送工作准确及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专人每半月对台账更新和数据逻辑关系进行核查和督促。

■建立巡查抽查备案制度。结合项目台账信息,随机抽查项目,对抽检的在建、续建、完成项目具体情况、存在问题、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备案,项目巡查人员签字负责,将问题落实到项目、将责任落实到人。上半年,共计抽查10个市州、139个项目。

■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利用台账信息反映项目建设、分配入住进度问题,对全省范围内开工、竣工、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定期上报,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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