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棚改:依法 和谐 阳光

作者:penggaiban 来自:枣庄日报 时间:2010-07-05 00:00:00
台儿庄棚改:依法 和谐 阳光
     
      本报台儿庄讯  拆迁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头戏,台儿庄区在拆迁工作中坚持合法、合理、合情,充分考虑被拆迁者的实际利益,遵照“一切有利于拆迁,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做到了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找准了棚改拆迁与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得到了广大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目前,该区正在实施的20.6万平方米的3个棚改项目,全部符合国家和省市棚改政策,实现了拆迁的依法、和谐、阳光。
      为了扎实推进棚户区的拆迁工作,台儿庄区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从镇街和区直部门抽掉了100多名素质高、业务精、法律政策水平高的骨干力量,分设了丈量组、评估与复核组、协议签订组等13个工作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形成了强大的拆迁合力。每一个棚改项目的拆迁前,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周密研究部署拆迁工作,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每一个问题,提前研究解决方案。拆迁过程中,每个组依据分工上下联动,使得棚户区拆迁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为真正体现整个拆迁过程的公正性、真实性和透明度,台儿庄区依法对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评估报告、拆迁安置方案等全部公示,将详细的拆迁工作流程图、拆迁安置方案、房屋和附属物评估表及时发放到每一户被拆迁户手中,让每一个被拆迁户都能在第一时间获知信息,并在拆迁指挥部现场专门设立了公示栏,将每一户的房屋和附属物评估表按照不同区域,全部张贴在公示栏中,便于群众查看、比较。并在依法鉴定的基础上,制订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即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自行拆迁的,给予适当工料补助和搬迁奖励。同时坚持依法转换土地产权、依法实施拆迁补偿安置、依法办理规划建设手续、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依法查处和制止扩大宅基地乱建房屋行为。在具体工作中,逐步完善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既坚持合法性、统一性,又注重把握好特殊性和灵活性,有利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扎实、稳妥、有序推进。
      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台儿庄区根据棚户区居民人口、收入、住房面积,特别是安置意愿,确立了“尊重民意、分类安置”和“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原则,精心规划安置房项目。在安置房户型设计、套型面积、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充分征求了被拆迁户的意见,实行阳光公开。如,安置房建筑面积从65平方米到130余平方米,多达10余种;依据回民群众生活特点,规划建设了回民社区等,切实让被拆迁居民享有充分的选择权,保证他们能选到比较理想的住所。  (记者  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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