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更好发挥地方立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等有关规定,对《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枣政发[2019]11号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后评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经统计,截至12月18日,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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