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9-28 18:55:05
为维护法制统一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更好发挥地方立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2017年3月13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进行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围绕《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通信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字样。
电子邮箱:fzk_zzzj@zz.shandong.cn
附:《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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