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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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8 08:17:57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充分借鉴青岛、烟台、临沂及珠海、广州、太原、宁波等地先进做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csjsk_zzzj@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寄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
附:《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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