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修订《枣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统计,截至5月21日,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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