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商品房建设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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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3 16:53:54
为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枣庄市商品房建设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xkfzx@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商品房建设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
附件:《枣庄市商品房建设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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