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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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1 10:54:51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修订《枣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xkfzx@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附件:《枣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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