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认定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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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13 14:28:20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市政府修订《枣庄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认定处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xkfzx@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建设大厦,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认定处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附件:《枣庄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认定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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